【黎智英案】辯方欲重召張劍虹出庭 法官質疑事前知情押周四裁決

「黎智英案」周二(14日)續審,辯方就申請重召《蘋果》前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作出陳詞,指有望向張指出與「飯盒會」相關、由辯方自行調查所得的Slack群組訊息。法官就質疑辯方,指黎智英主持部分「飯盒會」及設立相關群組,故辯方事先不可能對會議記錄不知情。法官最終聽畢陳詞後,押後至周四(16日)作出裁決。

法官質疑Slack一詞由辯方盤問時自行帶出 明顯事前已知情

辯方早前提出,由於與Slack群組的「飯盒會」記錄控方無法提供,辯方及後成功取得有關訊息紀錄,故冀在庭上向張指出,因此申請重召《蘋果》時任社長張劍虹出庭作供。而代表黎智英的事務律師何俊豪日前就先出庭,供稱辯方最早於張劍虹在2024年1月29日接受盤問時,才知悉Slack群組有「飯盒會」會議記錄,最後在2月下旬才透過黎的女兒取得相關記錄,同時確認控方提供的所有證據,都沒有提及Slack會議記錄。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今陳詞,強調控方證據從未提及「飯盒會」有任何會議紀錄,惟法官李運騰即反問,辯方沒有爭議黎主持部分「飯盒會」,質疑彭是否真可指其客戶不知道有會議紀錄?彭就解釋,黎智英已還押多年,不能使用電子設備,惟即被另一法官杜麗冰反駁,指「飯盒會」當時恆常舉行,跟黎是否能使用電子設備無關,又指相關群組在Slack上設立,而Slack一詞是由彭在盤問時自行帶出,認為辯方明顯事前已知情。

辯方重申判決事關黎智英的司法公義

法官李素蘭就指辯方屬《蘋果日報》一方,而Slack是《蘋果》所用系統,質疑辯方不能把責任推卸給控方。彭再回應,強調辯方無意推卸責任,並指本案有海量證據,惟法官即打斷質疑辯方早知「飯盒會」內容事關重要,認為根本跟證據數量無關。

彭續解釋,有時很易「見林不見樹」,即只見大局忽略細節的情況,法官杜麗冰即高聲反駁,即她跟其他法官用上年計時間了解本案證據,彭就連忙澄清,指「見林不見樹」非指法庭,而是指他自己,惟法官續表示不同意,重申彭有一個龐大團隊協助。彭再力陳,法庭若拒絕重召張劍虹出庭,會對黎智英造成重大不公,而法官李運騰就建議,辯方可傳召黎智英女兒出庭,呈交相關紀錄作為辯方證據,此時控方就須考慮是否重召張出庭,辯方屆時亦可盤問張劍虹。彭就回應,現階段無法先行假設判決結果,重申判決事關黎智英的司法公義。

控方指如證據足以證明控罪元素 已屬履行責任

不過,法官杜麗冰再開腔,指判決僅取決於辯方是否有合理理由,強調司法公義非單向的公義,尤關控辯雙方,又多次要求辯方提供合理原因,質疑辯方盤問張時,為何不向法庭申請押後,以索取時間尋找相關記錄。彭就強調,辯方確認Slack有相關記錄後,已即時嘗試查詢及調查,同意法庭可指控辯方失職,但強調這絕非拒絕辯方申請的理由。

控方陳詞時就回應指,張劍虹作供期間,辯方理應有充足時間自行調查,卻刻意選擇沒這樣做,實際對控方造成不公,強調警方未能獲得相關Slack記錄,而於控方立場而言,只要證據足以證明控罪元素,已屬履行責任。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聽畢陳詞後,押後至本周四早上頒下裁決。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粵語組報道 編輯:施芷珊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