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星火同盟」义工涉洗钱 官质疑难「对数」
港警于2019年12月针对支援示威被捕者的众筹平台「星火同盟」采取行动,拘捕4人,并冻结约7000万港元款项,一名当时未成年的专上学生,被指涉及「洗黑钱」,涉案金额约63.9万元。男生否认控罪,周二(19日)在区域法院接受控方盘问,透露曾把用作处理自己跟进个案的金钱,转为付予另一义工负责的求助人,被法官质疑「啲钱咪乱晒大龙」,难以「对数」;被告则回应指涉款均用作帮助求助人,故当时没考虑有关问题,又指把「星火」款项交予他分发的人士,没提及不能替其他义工付援助金予求助人,惟重申仍有把款项给予哪一位求助人分清楚作记录。
曾一次从银行提取12万元现金
本案被告为现年21岁的余昕钰,案发时年约17至18岁,他被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12月28日期间,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项财产,即被告在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所持帐户的总额港币638,946.25元款项,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财产。
控方今续盘问被告,指他曾一次过从其滙丰银行户口,提取12万元现金;据被告说法,存款用予不同求助人,当中约7万元存入多个求助人的滙丰银行帐户,另被告曾指如求助人同是使用滙丰银行户口,则会转帐予求助人。控方今指出,辩方呈上的「星火」求助个案试算表,列出求助人帐户的银行资料,质疑被告为何是提取现金而不作转帐。
为另一义工跟进个案先付800元援助金
被告回应指,当时只大概看过试算表上所记录的资料如所需金额,没留意求助人银行资料,同意如有查看,会选择转帐而非存入现金予求助人;他又透露,曾替另一名「星火同盟」义工支付800元援助金予由该义工负责跟进的另一被捕人士个案。
负责审理本案的暂委法官高伟雄指,被告做法会令帐目跟「星火同盟」的求助个案试算表不符,质疑称:「啲钱咪乱晒大龙?」又指被告以本用作处理其跟进个案的金钱,付予另一义工负责的个案「咁对唔到数㗎喎」。
被告就回应,当时没考虑有关问题,只认为有关的金钱都是用作帮助求助人,又认为「对数」不用对得很仔细,惟他同意求助个案的试算表上,并没有显示他曾借出该800元。
控方质疑被告以被搜出入数纸制作求助个案试算表
被告续称,自己没曾要求其他义工代其付援助金予自己跟进的被捕人士,但同时指负责把「星火」的款项交予他分发的「Alice」,也从没提及不能替其他义工发放援助金予求助人;法官就反问,既然涉款全部均为「星火」的款项,似乎没有需要整理试算表;被告回应,表示仍需清楚纪录款项给了哪些求助人,惟法官质疑指,当被告把个人的金钱跟「星火」的款项混合使用,需依靠单据及试算表等才知悉自己支出,加上曾代另一义工支付800元,会「对唔到数」。被告就强调,自己当时没有考虑过「对数」这问题。
而针对相关的支出及获取的款项数目,控方质疑与「星火」相关的现金提款,较试算表记录的现金款项多出约2万元,即使扣除被告购买饭券等有单据助证的支出,仍多出约1.4万元;被告就解释,多出的支出款项,全用作购买物资如饭券、「私饭钱」及在囚人士生活用品等之用,在购买物品时均有单据,但没有为意警方调查时,有否从其家中检取全部单据,又指自己在2019年被捕,至2021年才被起诉,被起诉后才意识到要找回单据,但当时已找不到。
控方就指,由辩方所呈堂的「星火」求助个案试算表,实是被告根据从其住所内搜出的银行入数纸制作出来,被告就表示不同意。聆讯周三(20日)续。
案件编号:DCCC85/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荣添 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