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两男否认串谋探监者冒签文件 助被告警暴后索偿

2024.05.02
【香港法庭】两男否认串谋探监者冒签文件 助被告警暴后索偿 两男声称在被捕后,于香港的警署内被港警殴打,故入禀向警务处提出民事索偿。
法新社资料图片

两男声称在被捕后,于香港的警署内被港警殴打,故入禀向警务处提出民事索偿;另并在还押期间,涉著探访人士为他们冒签申索文件,两人因而被控两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罪。两被告否认控罪,案件周四(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审。控方播放收押所探访录音,其中一名被告向探访者透露,准备向警务处提告索偿,指自己事后患上中度抑郁及创伤后压力症,无法工作失去收入,「连电脑都惊」,欲索偿逾300万元;又强调会上庭讲述如何被警员「踩断只脚」及在厕所被殴打的情况。

声称因事件无法工作 提及欲索偿300万元

本案两名被告,分别为张家俊(33岁)及何卓为(39岁),现时因其他案件正被还押。张家俊在听毕控罪后,表示「绝对不认罪」,何卓为则表示「never,不认罪」。

控方由外聘大律师梅松代表,先播放一名男子颜学健于20232月,前往荔枝角收押所探访张家俊时的会面录音,张当时透露,自己准备向香港政府及警务处提告索偿,并表示「打得我咁捻开心吖嗱」。他其后在另一次探访中,向探访者颜学健表示要提出人身伤害诉讼,著颜协助他填写文件,又强调「唔使搵律师,你诉讼咗先啦」。

张家俊当时又透露,自己因事件无法工作,失去收入来源,又指因此出现中度抑郁及创伤后压力症,「连电脑都惊」:「全部嘢我攞嚟claim钱呀,超过300万(元)呀」;并指会上庭作供,讲述「点样畀佢哋(警员)踩断只脚呀、畀佢哋喺厕所湿(打)我呀」。

同案另两名被告 早前已认罪被判囚

控方另播放同年222日,由女子林明仪探访张家俊时的见面对话录音,林反覆向张强调民事索偿有时限,著张家俊先找褔利官填写相关表格,叮咛他「唔好过咗37日」,又指张「而家就算搵律师帮你搞都唔够时间」,并提及「要签名」及「点样帮你做呀?你本人告呀嘛,又唔系我哋帮你告」。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林明仪(64岁,退休人士)及颜学健(34岁,外卖员),早前已承认控罪,并分别被判囚5个月及2个月。

首项「串谋制造虚假文书」控罪,指张家俊于202331日至36日期间,与林明仪及颜学健在香港「串谋制造虚假文书」,即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意图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该文书,而诱使另一人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为,以致对该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第2项控罪则指,何卓为于或约于202336日,与林明仪在香港一起串谋制造一份有虚假签署的传讯令状。审讯周五(3日)续

案件编号:WKCC2577/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网编:程皓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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