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侮辱国歌首案警专家证人被揭多次违纪 续获法官接纳
香港一名男子涉把运动员奥运夺金颁奖片段背景音乐换成《愿荣光归香港》上载至网络,被控侮辱国歌等罪,案件原定周四(6月1日)裁决,惟控辩双方早前获律政司告知,以《愿荣光》歌曲专家身份出庭作供的警长曾有多次违规记录。判官终认为,控方未有及早披露不理想,但续接纳其专家资格。案件押后裁决,被告续准保释。
本案被告郑荣进(27岁),被控于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开及故意地侮辱国歌;他另被控一项侮辱区旗罪的交替控罪,指称被告于同日同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或践踏的方式侮辱区旗。资料显示,本案为首宗涉及侮辱国歌罪行的审讯案件。
辩方指接获律政司通知警方专家证人早年曾面对纪律聆讯
被告否认控罪,案件今年1月19日开审,控方提出传召《愿荣光》歌曲专家证人出庭,以解说《愿荣光》的歌曲意涵,惟有关的「歌曲专家证人」实为警方网络及罪案调查科警署警长徐志声,辩方就提出反对,指徐只是在开审前数星期才奉命研究《愿荣光》,对歌曲节拍、调子等细节一无所知,仅对网上未经核实资讯「照单全收」,但裁判官最后裁定,警长具专家证人资格。
案件原定周四作出裁决,惟庭上出现争议。辩方甫开庭即指出,控辩双方在4月27日就案件作口头结案陈词,惟之后接获律政司通知,指出案中的专家证人,原来早年曾接受警队纪律聆讯,控辩双方因而认为有需要重开控方案情,重召警长出庭接受辩方盘问,让法庭听毕其证供后,再重新考虑其专家资格。
辩方之后再次盘问徐志声,重申非要令他难堪,只因基于得知新消息,有责任向其作出提问,继而读出徐于2006年所犯的过失,并获徐确认,当中包括他曾两度赴案发现场调查时没有配备枪械、曾22次在记事册上留有空白、23次在记事册遗漏记录日期及时间等,以及曾缺勤30分钟。
涉案警长承认疏忽遗漏称已汲取教训
徐回应指,其队伍早年曾接手调查一宗违禁武器案,其后有公众人士接获勒索讯息,刑事调查队因而接手调查,他跟同袍亦成为被调查对象,故需交出警员记事册,因而被发现相关违纪行为,他亦在庭上,多度承认是自己疏忽遗漏,又坦言是属工作态度上的过错,但自己自此汲取教训,不单明白记录的重要,亦重获上司信任并获晋升机会。他又表示两度没有配枪执勤仅属个人疏忽,对此没有解释,而缺勤半小时是因自己「贪方便」,「工作时间行开一阵」。
辩方之后一度提出,徐接受专家训练时是否持疏忽态度,徐就指自己紧记教训,是次获委派任务时,有尽力分析及记录。控方亦对徐作出覆问,徐确认自己因应上述事件面对纪律聆讯时,违纪事项已全部处理,他亦因而被申斥及扣薪水。他又供称,自己没有因纪律聆讯而被投闲置散,后来更被指挥官三度嘉许,包括在驻守西九龙情报科时,作数据分析协助打击罪案,并在2012年获晋升为警长,亦曾在网罪科情报组分析口罩骗案数据及交易记录并协助破案,以及针对警员及家人被「起底」事件,有份统筹网上情报搜集工作,资料被用以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禁令至今仍生效。他又表示,就本案作分析时没有偏颇地整理资料,相关证词为自己真诚的意见。
辩力反对无效裁判官续接纳警长专家证人资格
控辩双方之后作出陈词,控方认为徐的违规不涉诚信问题,且均在17年前发生,事后获升职及嘉许,而法庭能从徐的报告中,看到其意见是否建基于事实,认为其专家资格不应受影响;辩方则反驳,上述纪律绝对与诚信有关,明显是蓄意所为,并明言「一次可能系意外,两次可能系偶然……佢系几十次,唔系疏忽解释到」,指若法庭接纳是徐疏忽引致,辩方则会指出有关疏忽的程度非常高,令徐不应担任本案专家证人。
裁判官屈丽雯在考虑约10分钟,表示有关记录在17年前发生,控方理应一早得悉,直言情况并不理想,因控方若及早向辩方披露,就不用重开控方案情,惟审视后仍决定维持原判,接纳徐为本案专家证人,同时宣布把案件押后至7月5日作出裁决,其间被告续准保释外出。
案件编号:ESCC1366/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