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控方:專訪梁頌恆有鋪排 鍾沛權:非煽動應准不同聲音
香港「立場案」本周五(17日)續審,控方圍繞梁頌恆專訪及張崑陽博客盤問前《立場》總編輯鍾沛權,指訪問刻意鋪,以圖煽動對司法系統的不滿和對中央政府的仇恨。鍾沛權否認,指為尋常訪問手法,又說相信在多元開放環境下,應容許有不同關注點、價值觀、原則和立場的聲音。。
控方質疑記者短時間內能成功約訪梁頌恆
控方繼續盤問鍾沛權,為第21日作出盤問,圍繞《【專訪】流亡美國 誓爭取金融制裁、救生艇計劃 梁頌恆:盼重返屬於港人的香港》一文,當時梁頌恆以視像形式,接受《立場》視像直播訪問,庭上亦播放有關片段。
主控伍淑娟在庭上先提及梁頌恆的背景,指他在2016年贏得新東立法會議席,宣誓期間因身披「Hong Kong is Not China」橫額,及用英文說出「支那」字句等,最終被裁定宣誓無效,同年11月再被高等法院裁定喪失議員資格,亦被終審法院拒絕其上訴申請。鍾表示對事件有印象。
伍之後續指,梁甚少出現在大型示威場合,不曾於2019年示威場合被捕。而在同年9月,梁因2016年衝擊立法會事件被判非法集結罪成的高院上訴申請被駁回,須即時判監,其後再傳出的消息,就是他流亡海外。伍淑娟指,梁非《立場》博客或曾專訪對象,質疑為何能在對方宣布流亡後,於短時間內即能成功約訪,並問負責報道的記者林彥邦「係咪識佢?」
鍾沛權指梁有分離主義意識或憂被捕
鍾沛權回應,梁為受矚目的年輕政治人物,同事得知其流亡後,便自動聯絡相約訪問,望能為讀者提供獨家內容,同時指梁當時非完全沉寂,例如對方曾重新建立組織「香港民族陣線」,故其宣布流亡受傳媒關注。
不過,伍質疑梁已解散「香港民族陣線」,也沒有參加初選或發起「反中亂港」活動,為何覺得自己被通緝,直言「呢個佢作出嚟啦」。鍾就指,梁有分離主義意識,「香港民族陣線」雖在《國安法》生效前解散,但能理解梁自覺有被通緝、被捕及追究的可能。
伍及後再指,梁在受訪中提及「執法權在政權手上,司法系統有幾能夠企得直、揸得正做,我諗大家心裡面有個答案」,直指其說法是詆毀司法系統,引起他人對司法系統的不滿及仇恨,鍾表示「不認同」。
鍾反駁記者問法為一般做法 非特殊技巧
控方之後在庭上播出有關訪問片段,並多次指記者林彥邦在訪問中為梁「特登鋪排」問題,以展現其精神面貌,包括指林彥邦先提及香港處於離散狀態,問及梁逼於無奈離開香港的原因及心情,認為問法令人對梁更同情;又指林彥邦在訪問中提到羅冠聰對自己的離開曾透露感愧疚,問梁是否有同感,認為林彥邦是「諗啲嘢特登咁問」,以展示梁亦有愧疚。
鍾表示,同意伍「特登」的說法,惟解釋是因梁頌恆、羅冠聰兩人,由年紀到從政時間都相近,兩人雖政治路線不同,但不時有人把他們作對比,故記者抽取羅冠聰專訪元素向梁頌恆提問,以了解他是否有相類感受,從而顯示出新聞價值,不同意控方所指,記者是要把梁鋪排成海外鬥士,並反指當中只是訪問技巧,助被訪者更清楚和完整說出感受及資訊,非「特殊技巧」。
指記者對梁是否「鬼」的質疑沒再追問
伍淑娟之後又提及,梁在訪問中承認,在進行游說工作時會稱需要「兩國兩制」,直指他等於推動「港獨」,質疑《立場》是讓梁有機會講述「港獨」信念。鍾則指梁有迴避直接說出爭取「港獨」,惟不否認他有分離主義,而梁提出的資訊關乎公眾利益,故須作記錄報道。
至於梁在訪問片段中,亦回應別人指他是「鬼」的質疑,但就指記者林彥邦「避重就輕」,未有繼續追問即轉移話題。鍾表示「不同意」,稱相信記者準備一連串問題發問,望盡快完成,認為記者是判斷對方答法差不多,再追問下去不會有結果,才轉問其他問題。伍淑娟最後總結,指有關專訪塑造出梁對香港感內疚,又指他會為香港發聲及有承擔,而鍾沛權是能預計會影響讀者。鍾就回應指「不同意」,亦不同意專訪引起讀者對中央政府的憎恨及仇恨。
鍾沛權不同意控方指張崑陽「抗爭派最激烈」
控方之後開始就第15篇檢控文章,即由張崑陽撰寫的博客文章《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世在人間》盤問,惟在提問前,先引用《立場》於2019年發布的報道,以顯示張崑陽早期的政治理念,指從報道可見,張在2019年起已認為中共打壓香港,有抗共、打國際線等政治理念。
鍾沛權回應,指張作為學界代表,大多從事外國連結及游說,而政治綱領方面,沒有明顯及清晰地主張香港獨立,認為張是否屬「抗爭派最激烈」視乎如何理解。
伍又續指,張曾參與「35+」初選並出線,並引述他另一篇專訪文章《國際攬炒膽博膽 張崑陽:迫中共現真身》,質疑他參與初選是想把「攬炒十步曲推到最盡」。鍾沛權再次表示「不同意」張是最激進人士,惟同意對方預期會出現「攬炒」局面,並令政府繼續出招,同時指雖然同意張崑陽有時會流露分離主義色彩,惟相對梁頌恆,有關流露較隱晦,並明言反對控方理解張是要慢慢滲透「港獨」的主張。
控方之後針對檢控文章《回應國安法通緝:歷史不留白 真理永世在人間》(2020年12月28日22:39刊出)作盤問,指《立場》於同日晚上曾用新聞報道形式,引述張崑陽回應被《國安法》通緝一事,質疑兩者內容相若,是要讓讀者「睇完再睇」,變相為張提供渠道以發表煽動性言論,並加強張的宣言達至「更加煽動」。鍾表示「不同意」,指全文刊出能反映一個政治人物的完整思路、論述水平,認為不一定是加強煽動效果,亦指《立場》從無預計有如此效果。
法官郭偉健質疑 指定法官制度符合國際標準
控方又綜合早前審訊時曾衍生的議題,並呈上《立場》新聞報道作進一步盤問,指《立場》曾報道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國安法》生效前,評論特首委任法官有損司法獨立,又建議新法例應確保行政長官在「指定法官」時,基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確保專業及獨立。鍾則回應,指大家的擔憂最終得不到解決,李的建議亦無被接納。
至於法官郭偉健曾質疑,《立場新聞》及區家麟針對《國安法》指定法官的批評中,沒提及法庭的判詞內容,伍就呈上《立場》當日就判詞撰寫的新聞報道並提問,質疑不論《立場》抑或區家麟,應否先閱讀判詞再作評論。鍾表示,各大媒體報道亦沒有把重點聚焦「指定法官」相關段落的判詞。
伍就質疑,區家麟及梁頌恆不停以「指定法官」批評法庭在《國安法》下沒有司法獨立,但鍾指不知悉對方有否閱讀判詞,而即使閱畢,亦可能繼續批評,作為編輯會容許他們發表觀點。
法官郭偉健就加入提問,指「判詞睇唔明唔緊要」,但當中提及指定法官制度符合國際標準,質疑「呢點係完全冇人講喎,點解唔提呢一點?」鍾回應自己「沒有補充」。伍此時再次追問,「《立場新聞》唔覺得呢樣唔係重要新聞?」再質疑《立場》刊出多篇批評司法獨立的文章,惟竟不認為有關部分重要。
鍾沛權反駁控方 如非法官提醒亦未有引用
鍾沛權就強調,不單《立場》,就算後來為《國安法》辯護和解釋的組織團體,都比較少引述有關部分,甚至連控方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在律政司工作,執行運用《國安法》,如不是法官提醒也沒有引述,伍就反駁稱:「冇錯,就係因為你哋冇報嘛!」又指「咁你傳媒都唔報吖嘛,一般市民點會知啫?」認為傳媒若有報道「指定法官」內容,公眾才會得知。
鍾最後再強調,傳媒固然對報道有判斷,但相信在多元開放環境下,容許有不同關注點、價值觀、原則和立場的傳媒共存,便不會影響大眾接收資訊。控方伍再新呈遞3篇《立場》在《國安法》生效前的報道作盤問,並預告下周將就《立場》運作及餘下兩篇檢控文章盤問,料可於兩天內完成。案件下周一(20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