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陳:黎排眾議推「一人一信救港」 憂國安法損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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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周三(21日)續審,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稱不認同黎智英以《蘋果》名義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惟黎堅持。陳又稱,曾應黎要求找新聞熱話,包括將「賣港賊,制裁名單」發予黎。

法官關注陳作供時多次以「我相信」開頭

周三庭上,控方續就《蘋果》籌備英文版議題向陳沛敏提問,展示黎智英 2020 年 5 月 13 日向陳發送的訊息,建議邀請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為《蘋果》英文版撰寫文章,惟陳不肯定劉最終是否有撰文,並指記憶中自己沒有為《蘋果》英文版尋找寫手。

控方然後再就「English News」群組的對話提問,展示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在英文版群組的訊息,提及「這班人眾籌落《蘋果日報》頭版廣告,尚差$7,800多美元就達標!」控方問陳是否知道張發該訊息的原因,陳回應:「嗰陣時唔知道,但我相信……」惟即被法官李運騰打斷,指留意到陳回答問題時,常以「我相信」開頭,不知這只是說話習慣或她是在猜測。

控方就建議陳避免使用「我相信」,又欲向陳確認過去數天的證供都不屬猜測;惟辯方大律師彭耀鴻質疑,陳至今已作供近10天,認為張的問題,陳不可能回答。法官李運騰亦指,過去數天陳回答了上百條問題,這種「大包圍」提問(sweeping question)對法庭沒有幫助。

控方展示《蘋果》新疆集中營專題報道

控方及後展示《蘋果》於2020年5月的一則頭版廣告,題為「在美港人全力撐」,另有「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陳稱對廣告由來沒有認知,因相關事宜由廣告部負責,非其管轄範圍,只會在每天開「初會」時,有編輯通知其版位變動。控方及法官隨後多次追問負責相關廣告編輯的姓名,陳均指不記得。法官李素蘭就追問,誰可決定廣告足夠重要放在A1頭版?陳就指是由客戶決定,客戶欲買頭版廣告付費即可,又直言「A1就梗係最貴」。

控方之後展示張志偉於2020年5月13日在「English News」群組發出的訊息,提及《蘋果》港聞靜態組做了「『囚牢之疆』專題調查 minisite」,講及新疆集中營內少數民族實況,並附上連結,又指該專題獲「2020年人權新聞獎」的「多媒體(中文)」大獎」。陳沛敏指,按其理解,報道涉及當地政府拘捕少數民族、維吾爾族人,再關進懲教設施,「minisite」則為網上分類專題,而張的訊息主要通知黎智英及張劍虹該專題獲獎,「我哋一早知道攞咗獎」,又指報紙應有刊登該專題報道。

報紙角色較被動實際沒有甚麼需執行

控方然後展示黎發出的訊息,提及英文版應著重大陸新聞,並指在疫情肆虐後掀起反中情緒,「這些是美國人最需要看」,以及提議「本港新聞專題和評論每天佔十一、二篇,而大陸的十篇八篇。每天總共二十一、二篇加上影片和漫畫花絮便足夠了。」陳確認黎智英的指示後來有被執行,並稱黎「呢度係落緊一個指示」,惟她實際上沒有甚麼需要執行,「因為都係網上操作」,解釋黎因想要多些在新冠疫情下、中國被國際社會質疑的報道,故負責網上新聞的中國組同事須執行,而負責紙媒的同事亦須取用相應報道,再於報紙上刊登,「所以我話無咩要執行……我哋角色係比較被動」,並指毋須事前訓示同事,而是交由網上新聞同事與紙媒同事協調。

控方其後展示時任《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發出的訊息,涉及英文版的工作流程;陳稱記憶中曾跟時任執行總編輯林文宗提及英文版試行事宜,但忘記曾否向各組同事正式宣布,而她亦有在相關群組發訊息,問及「紙本要不要擷取好的評論刊登?例如每周一版?」,解釋當時是希望確認英文版的文章,是否需在報紙上刊登,而黎就回應「好嗰啲就登」,但最終好像並沒有實行,並指前社論主筆楊清奇會較清楚,惟控方就指楊非該WhatsApp群組的成員。

黎開設Twitter帳戶要求陳就每日新聞提供發帖內容提議

控方又展示黎與陳於2020年5月討論《國安法》公布的訊息對話,問陳當時黎有否表示《蘋果》應如何應對《國安法》;陳沛敏指當時尚未有法律內容,指黎曾反映擔心法例會對法治、人權、新聞機構等造成影響,惟她不確定有否特別開會或在恆常會議作討論,但當時都重視有關新聞,「可能都要做好多配套嘅報道」,惟印象中黎沒有出席這些會議。

而黎又在2020年5月22日向陳發語音訊息,提及開設Twitter帳戶及要求陳就每日的新聞提供發帖的內容提議。陳指事前已知道此消息,當時理解是黎要求每日提供新聞供他發帖之用,黎亦有向張劍雄及羅偉光發類似訊息。而陳就在2020年5月23日向黎轉發一則新聞題為〈港區人大和政協發表聲明支持設立港區國安法〉,並附有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與其他人拉橫額的大合相,又再發訊息指「賣港賊?制裁名單?」;陳庭上確認,黎是參考了她的想法及建議發表有關帖文,並解釋當時黎智英要求她找新聞熱話,好讓他在網上發帖,故應其要求在網上找當日多人討論的新聞,並轉告了黎「賣港賊,制裁名單」,又指自己只是建議新聞熱話,沒參與黎發表Twitter帖文的事宜。

黎突提出「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 堅持其做法「先有用」

控方其後問及《蘋果》於2020年5月24日在頭版發起「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陳確認是黎的主意,憶述在登報前一天,黎突提出有關想法,「最初個意念係直程叫啲人寄一封封信畀特朗普」,又指示行政部門看看能否在報紙上作方便寄信的安排;她得悉後,特別提早回公司與黎和張劍虹討論,「因為對於呢件事,其實我唔係好認同……就覺得唔適當,所以我就早咗返去搞清楚,係咪一定要咁做」。

不過,陳指當時經討論後,「黎生表現得好堅定要做呢樣嘢,我有提出點解黎生唔用個人名義去做呢?即係可以喺《蘋果日報》頭版買個廣告,而唔係用《蘋果日報》名義發起一人一信」,惟最終黎當然沒有接受她的意見,所以她改找張劍虹討論,「我感覺張生都唔係好想、好熱衷做呢件事」,但黎堅持認為其做法「先有用」。

陳又解釋,「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黎在 2020 年 5 月 24 日首次刊登後,仍有繼續刊登,但並非在頭版,而當時在網上有人批評黎的做法,當中包括黃之鋒等人,她曾向黎智英轉發黃之鋒表達負評的帖文予黎,「我希望佢(黎)唔會繼續推呢件事」,但陳指黎當時的態度,是「佢身邊都有人反對,不過佢點係要繼續做」。另控方又展示《蘋果》2020年5月25日頭版新聞,標題為〈萬人上街 再響逆權號角 無懼惡法反惡法〉,內容涉及5月24日有人上街示威、反對香港國安法,法官李運騰問《蘋果》在5月24日推出「一人一信」計劃,是否配合當日遊行或只是巧合,陳沛敏就表示,黎並沒有說過他特意選擇當日刊出是因預計有示威。

黎為《紐約時報》撰稿談國安法請求陳提供觀點

控方在下午審訊中續展示陳與黎二人的對話,指黎智英曾提及要為《紐約時報》撰稿,表明對方望文章集中提及《港區國安法》,希望陳提出一些觀察,陳回覆時指「其實最根本,當初有23條,容許特區自行就國安立法,是因為一國兩制,現在肯定是完全背叛」;陳解釋當時把市民擔心的輿論總結予黎看,黎便回覆:「沛敏。很好,謝謝,黎」,又確認黎的文章最終有在《紐約時報》刊登。

控方又展示《蘋果動新聞》App曾推送通知「【打國際線】《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訊息,陳表示她估計當日推送是因翌日推出《蘋果》英文版,故提早通知市民可以「免費試睇」。控方之後提及,群組訊息顯示「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及《蘋果日報》專欄作家Jack Hazelwood都在Twitter宣傳英文版《蘋果》,又提到重光團隊曾在Twitter發Tweet予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指對方或可確保在《蘋果》英文版有一專欄,獲回覆「好主意」、「交給你」及標籤黎智英。

黎智英轉達彭定康望獲《蘋果》頭版陳安排寄送

控方另展示《蘋果》在2020年6月18日題為〈要求放緩清場 免人踩人受傷 社工阻差辦公重囚一年〉的報道,陳確認涉及一宗罪成判刑案件,控方引述,內文「蘇官曾指7.21白衣人『勇敢面對』」,問報道以甚麼角度撰寫;陳形容對判刑有爭議性,至於是屬支持或反對法庭的判決,陳就以「當時輿論包括社福界覺得重得濟」作回覆。

控方今又在庭上展示《蘋果》2020年6月18日的報道頁面頂部並放大,顯示「蘋果日報 25 周年特刊」「不是最終章」,陳在提問下確認黎為特刊撰寫前言及收錄在特刊內。控方其後展示黎轉發彭定康的訊息予陳,內容為表達對《蘋果》的感謝,又提出希望獲一份「最近重要場合的《蘋果》頭版副本」,讓他可裝裱放在書房,黎並向陳稱「以上肥彭要求請處理」,陳表示收到,並確認最後有安排把頭版寄予彭定康。

案件編號:HCCC51/2022

記者:吳婷康 編輯/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