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區諾軒:不肯定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會否換來讓步
香港「初選案」周四(9日)續審,辨方律師盤問區諾軒被法官多次打斷,指法庭不需要區諾軒講授香港的政治運動,對香港政治歷史沒有興趣。辨方律師解釋因控罪指向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是「非法手段」,他希望讓證人說明初選是追求合法而非「非法手段」。區解釋立法會處理《預算案》的機制,提及政府跟立法會應互諒互讓透過談判處理問題,「攬炒派」則認為要不斷透過施壓要求政府妥協。對於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會否讓步,區答「我真係無相關嘅資訊。」
法官指對政治歷史沒興趣只針對控罪
周四續由代表吳政亨及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盤問控方首名證人、被告之一的區諾軒。對上一日審訊時,對於是否由石書銘接續盤問區諾軒,一度引來庭上討論,最終法官指示以為自己排在最後的石書銘立即開始提問,今天庭上律師的座位安排亦有變動,石被調至前排坐在主控旁邊。
區諾軒曾在庭審中提及由戴耀廷所撰寫的《攬炒十步曲》文章,更形容「文章挑動國家情緒、過份咗」,石書銘今稱會在稍後再就文章再作盤問,同時轉為問及區諾軒參與民主運動的經歷。區確認在2009年22歲時加入民主黨,曾參與組織「左翼21」,他又在中大完成政治與行政學系的學士及碩士,研究範疇為亞洲的全民退休保障,另他亦是城市大學的客席講師。此時法官陳慶偉即開腔,質疑問題並不相關,石書銘就解釋,會由區諾軒參與民主運動的經驗,帶到初選的議題。
石書銘繼而問及區諾軒任南區區議員和於2016年參選立法會,以及曾參與「民陣」工作,指據其政治及學術背景,是否應熟悉政治改革?區回應稱「正確」。石再問,那「35+」是否屬政治改革歷史上的一頁?區表示,如是指建立一套民主派協調機制,他是同意。兩人之後又談及立法會選舉跟議席問題,提及民主派在每屆選舉中都是多票少議席;法官陳慶偉即打斷指,已知相關背景,並續指他們對香港的政治歷史沒有興趣,並只是對控罪有興趣,又指法庭不需要區諾軒講授香港的政治運動;法官李運騰則要求石轉問其他問題。
同意初選參與者有支持「攬炒」及支持談判兩種聲音
石書銘於是轉為問及「35+」,問區是否同意「35+」是民主運動的延續?區同意。石再問他直至 2019年,有否與其他組織商討;法官陳慶偉再打斷,指問顯太廣泛,同時提醒石不要在法庭上提倡政治主張。石其後於是問區,如指「35+」計劃性質是要爭取立法會議席過半,說法是否公道?區回應稱「公平」,又同意「35+」計劃是要政府問責及面對公眾的意見,惟指計劃進行時,缺乏有關要點。
區稱,覺得在初選中的組織者及參與者,有兩種主要聲音,一是支持「攬炒」,否決《財政預算案》,而另一種聲音就是要爭取立法會過半,以增加談判空間;區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同意兩種聲音均來自民主派。
法官追問「五大訴求」內容
石書銘之後問及區諾軒曾在文章中提及「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獨立調查警暴、撤回暴動定性、特赦被捕者及爭取雙普選,問區是否同意?區同表示同意,並補充指訴求亦有其他提議,如官員為警暴問責及林鄭月娥落台。
法官就追問,除「五大訴求」外是否仍有其他訴求;以及「五大訴求」是否包括林鄭月娥下台?又指有關文章所述的五大訴求較空泛。區同意,亦指部分訴求是間或出現。法官李運騰再問,是否「35+」的目標不只爭取「五大訴求」,而實際多於「五大訴求」?區解釋,當時社會輿論中,大家確不斷提出「五大訴求」,只是不同人有不同說法,而大家未有清楚討論究竟是那五項。李運騰之後以聖誕樹作比喻,問是否就如聖誕樹,掛甚麼都可以?引來被告欄內一陣大笑聲。區就以「仍離不開那7隻樹枝」回應。
法官多番指提問不相關打斷辯方
石書銘其後向區展示一篇由戴耀廷撰寫的文章,標題為《立會奪半 走向真普選重要一步》,文中提到「立會奪半若能成功,最重要的不是能直接改變香港制度的本質,而是令立法會轉變為一個守護香港核心價值的重要堡壘。」問區對其中一句「最重要的不是來直接改變香港制度的本質」有否相同感受?區回答,自己確認同過該章,故才跟戴耀廷開始合作;惟當石書銘打算請區進一步解釋為何同意時,又被法官陳慶偉打斷,指問題不相關,要他改問下一問題。
石於是引述該文中其中一段,涉及立法會如何審議《財政預算案》及《預算案》如被拒絕通過的處理機制,其並問區如何理解文中指「立法會的最強大的力量是財政權」一說,惟再被陳慶偉打斷指問題不相關。
區諾軒之後在盤問下,主動進一步就立法會跟政府處理《財政預算案》的機制作表述,稱自己一直解讀《基本法》第49至51條的條文,當中精神是政府跟立法會大家互諒互讓,當出現分歧時,透過談判處理問題,「當我做立法會議員嘅時候,曾經就住《財政預算案》同《施政報告》,同特首或者財政司司長會面。一個良好嘅政治制度,應該要做到呢一點。」他之後續指,在「35+」計劃下,如大家仍繼續沿住有關的談判空間發展下去,他確曾期望新選出的立法會,會跟政府一同透過談判解決反修例風波,惟他同時補充,指需要留意攬炒論一派,是另一種看法,為「不斷透過施壓要求政府妥協」,而兩種看法多年來在民主運動中一直有出現。
辯方望區諾軒交代初選整個上文下理
審訊在休庭後繼續,但先由法官處理關於辯方盤問的問題。法官陳仲衡認為,法庭對石書銘的盤問感困惑;另一法官李運騰亦稱,看不到石的盤問問題如何與控罪及吳政亨和余慧明有關。石書銘就回應,指現時的控罪,是指無差別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屬「非法手段」,而他希望從盤問區的過程中,區說出控方指控的初選,並非非法手段。不過,法官仍不滿認為是浪費時間盤問證人,希望石可善用法庭時間。
在討論期間,法官陳慶偉亦多次問及石書銘,問他期望區諾軒提供甚麼的說法;石再解釋,希望區的證詞,可提到舉辦初選的想法,並說出初選的整個上文下理(whole context),但陳慶偉就以太恐怖(this is too horror)回應,更問石其盤問想達到的目的。石再稱,是希望帶出整個初選計劃是追求合法手法。法官隨後表示不再就此爭論,同時提醒如不明白辯方的問題目的,會視為不相關。
盤問觸及如何理解「攬炒」及跟「35+」之關係
石書銘之後再提問,稱根據區諾軒的觀察,較激進陣營曾否表達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或不否決《財政預算案》?區回應指是「未發生的事」,此時法官加入提問,指法庭曾播放不少片段,亦不限於選舉論壇,包括區曾出席協調會議,是否有人曾提及若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便會讓步?區再回應,指自己的難處,是當事人沒有特別提及,亦跟他沒有私交,而當時的氛圍,未到討論是否否決預算案的問題,最後只稱「我真係無相關嘅資訊。」
最後盤問跟「攬炒」有關,問涉及的定義,是否雙方都不讓步,導致雙方有所損失?獲區表示同意;石書銘然後引述一篇題為《【選舉近了】面對 35+ 憧憬與「囚徒困境」 民主派有可能協調嗎?》的文章,提及戴耀廷的構思,是辦一個「有公民參與的協調機制」,石然後問區關於「攬炒」的實際運用。區指從「囚徒困境」中,雙方是會選擇合作,而不合作就是一種「攬炒」;又解釋指「囚徒困境」理論,正是提供合作誘因,而「攬炒」本身,就是「你唔合作,我都唔會合作。」
法官憂審訊進度料聖誕節才完成整宗案件
石書銘然後問「攬炒」如何適用於「35+」?區稱自己解讀部分民主派,理解為如對方不合作,自己便不會合作,「我係咁樣相信『攬炒』個意思囉」;石書銘就指,戴耀廷在2020年4月時的文章中,曾使用「攬炒」一詞,涉及政府拒絕回應「五大訴求」,民主派會拒絕合作,問區此描述是否公道,但法官陳慶偉則阻止提問,認為問題應由戴耀廷回答。
周四審訊結束前,法官李運騰對本案進度,表示非常擔憂,認為不可能在8月初完成,而他需在9月底處理另一審訊;翻查資料,應為涉及黎智英及《蘋果日報》被指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國安案。庭上大部分辯方大狀均認為,原定的90天審期內,可完成控辯雙方案情,又透露鄒家成、林卓廷、黃碧雲及施德將出庭作供。另自辯的劉偉聰則直言對審期樂觀。法官陳慶偉就預計,連同處理裁決及求情,料案件要延續至聖誕節才完成。
案件編號:HCCC69/2022
記者:吳婷康 責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