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檢控官錯指劉曉波是「維權律師」 又指劉不是「坐到死為止」

2023.03.09
【立場案】檢控官錯指劉曉波是「維權律師」 又指劉不是「坐到死為止」 「立場案」主控官伍淑娟在提到區家麟文章寫到諾貝爾和平奬得主劉曉波時,錯誤形容劉曉波是「維權律師」。
法新社資料圖片

立場案進入第38天,主控官伍淑娟繼續以區家麟的文章具「煽動」性為由,指控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伍淑娟與鍾沛權在庭上互相對質,鍾沛權多次更正伍淑娟對基本事實的陳述,伍淑娟就繼續以她的個人理解和推測指控文章具煽動性質。鍾沛權讚揚區家麟是「冒著風險、事業、人身安全」,強調文章沒有煽動成分,而是作為知識分子的責任提出觀察和批評。

伍淑娟在提到區家麟文章寫到諾貝爾和平奬得主劉曉波時,錯誤形容劉曉波是「維權律師」,又指文章寫劉曉波「被囚禁至死」,會令人誤以為劉曉波被判囚終身,「坐到死為止」。鍾沛權即時更正劉曉波不是維權律師,伍淑娟回應:「唔係唔係,我講錯咗,係民運人士。」鍾沛權認為劉曉波的事跡廣為人知,相信不會令人誤解。伍淑娟在前兩日的盤問中,已提出文章寫到「劉曉波,聽個名都知道唔妥當啦」。

(資料)劉曉波參與過1989年民主運動,2010年成為首位中國人獲得諾貝爾和平奬,在頒獎禮上,大會擺放了一張空椅。1999年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被勞動教養三年。2009年,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2017年6月,劉曉波因確診肝癌末期,才獲批准保外就醫,但仍被禁錮在醫院內,除了太太劉霞,沒有人能接觸他,直至7月13日因病死亡那一刻,他仍未得到自由。

伍淑娟指劉曉波曾在網上發布「煽動性」文章

伍淑娟繼續提問,提到事實上劉曉波曾在網上發布多篇煽動性文章,其後內地法院在判決中更指,文章涉及批評中國獨裁、禍國殃民,因此屬煽動民眾推翻中國共產黨。鍾沛權表示對有關判決的細節沒有印象。伍及後指出,有人會認為劉曉波入獄是「冤獄」,但有人會覺得是「罪有應得」,問鍾是否同意有兩方面的聲音。鍾同意。

伍遂指,文章沒有寫出劉曉波要求甚麼政治改革,「唔寫落去唔知㗎喎」。鍾則回答,寫法屬簡潔整合、合理,又言:「我理解到佢點解咁寫……呢句表述方式我認為冇問題嘅,都幾準確總結到劉曉波先生嘅遭遇,我認為係事實嚟嘅。」

鍾沛權:區家麟自覺作為公共知識份子有責任記錄

鍾作供時一度提及,控方早前讓他閱讀160多篇由區家麟撰寫的文章,閱畢後更加肯定,區家麟在《國安法》生效後仍冒險寫文章,意圖必定不是煽動憎恨,而是他自覺作為公共知識份子有責任記錄。

鍾又謂:「我理解到佢(區)基於咩事實,對於某價值、原則嘅堅持……你可以話佢判斷錯,甚至一路堅持嘅普世價值喺新香港環境底下要讓路畀國家安全、其他利益……可以辯論討論,我覺得唔可以詆毀作者意圖煽動憎恨、人民之間叛離政府,我唔知你點解可以達致作者有呢個意圖嘅結論。」

伍淑娟指區家麟提黎智英和唐英傑案是煽動

控方接著引述文章另一段內容向鍾盤問,「在香港,煽動元素再結合國安法就更美妙,一支旗幟、一句口號、幾句宣言,就足以控告收押、不准保釋、未審先坐、凍結財產,也不需要告訴別人理據,只要保安局長相信即可」。

鍾稱「一支旗幟」會回憶到唐英傑案件,伍淑娟問還有甚麼事件「一支旗就要收監」?鍾表示沒補充。伍反駁指唐「做咗好多嘢,唔係就咁一支旗幟」,並指出包括駕駛電單車、插著光時旗,衝向警員,但文章「畀人感覺係一支旗就死得」。鍾回應指,此為概括寫法,皆因案件焦點在於旗幟上的口號有否提倡港獨,口號本身是關鍵的定罪元素,亦是當時不少人的擔憂。

伍再提高聲調問:「佢當事實咁講呀,一支旗就可以收監,唔畀保釋呀?」又言:「佢將唔少人嘅擔憂當事實咁寫。」鍾回答是作者的判斷,但是否亦為他的判斷,鍾表示沒意見。

鍾補充,在文章發布前長達年半的時間,群眾在公開示威活動的行為,如支聯會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不知會否誤墮法網,甚至有人舉白紙會被警查問,或因其他行為被警帶走或被捕,可以理解文章的事實基礎。伍又提問:「你講咗咁耐,讀者唔知你講邊宗案件,支聯會嗰陣未拉。」鍾表示:「咪講咗……當時有人覺得支聯會遲早被捕,有提出擔憂。」

伍淑娟:凍結壹傳媒資產基於合理理由

控方又指,凍結資產是要在保安局局長基於合理理由,相信某人財產與《國安法》罪行相關才可充公,亦要書面通知及法庭許可,當事人若認為決定錯誤可申請司法覆核,質疑文章「咁係一個合理講法咩」?鍾表示,當時凍結針對黎智英個人財產及一間上市傳媒公司,甚至引起財經界爭論爭議,寫法是作者表達對政治局勢環境、《國安法》執行過程的懷疑。伍兩度在鍾回答時稱:「佢將懷疑當事實咁寫,你同唔同意?」鍾重申理解作者的批評。

至於文章提及「法官竟然還有自主,渺茫的公義都只會姍姍來遲」一句,鍾認為是呼應前文「未審先坐」論點,指即使法官仍能自主作出公義裁決,但被告可能已坐監一段長時間,或財產凍結後出現不能挽回的代價致公義「姍姍來遲」。伍再問:「但個大前題係法官有自主,冇自主就唔會有公義,就會姍姍來遲?字面理解係話法官冇自主。」鍾不同意伍的理解。

種沛權:區家麟擔憂港府用法律武器對付反對聲音

伍淑娟續問,文章題為《「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從而指出,中港兩地「仲唔係用法律欺壓市民」?鍾表示「你要咁理解,我冇乜意見,都可以」,重申區家麟是擔憂及批評港府用法律武器對付政治上異見者及反對聲音。

伍指出文章提及「六四」及「佔中」,事件在港均是「牽動人心」、有很多民情民粹,問「啲市民睇咗會唔會好嬲」?鍾認為,他判斷不會有煽動情況,亦不會出現仇恨升溫,但或會有讀者得到共鳴。

伍又問,合理的評論人是否應將足夠、正確事實放在文章給人考慮?鍾認為,是否足夠視乎合理鋪排,有時只引伸一句背景交代建立觀點,但若事件受公眾關注,可能事實「一句起兩句止已足夠」。鍾又指,事實固然要正確,但「講A不唔講B」是否不正確?如果作者認為其他事實是微支末節可不交代,便要視乎他如何鋪排觀點及與事實的關係。

記者:吳婷康 責編:溫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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