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稱至審訊始知SWHK組織存在 標籤理解為「支持香港」
2024.11.2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與《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周三(2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97天審訊。辯方續向黎智英作主問,就控方於開案陳詞指控黎智英指示李宇軒、劉祖廸等人利用「重光團隊」(SWHK)作「平台」,以遊說各國政府對中國及香港實施制裁,黎早前曾供稱,其Twitter帳戶由前《蘋果》專欄作家李兆富協助創立及經營,辯方展示該Twitter帳戶的帖文,顯示曾使用「#StandWithHongKong」標籤,黎指自己在李宇軒潛逃台灣並被捕時,才知道這個人,並在審訊時始知悉SWHK。法官多度追問黎為何沒向李兆富查問有關標籤的意思,黎重申他不懂何謂標籖,也不知道SWHK是一個組織,只按字面意思解讀為「支持香港」,就如「I stand with you」(我支持你)。
黎重申從沒訂下政策 規限員工如何寫新聞
就控方證人、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曾供稱,黎智英會在「飯盒會」上眾人吃午飯期間,表達對時局的看法及政治立場,辯方續圍繞「飯盒會」先作提問。黎指午飯時大家一般沉默不語,最多只是閒話家常,不討論任何重要事項,至飯後才正式開會,討論員工提出的問題及建議,但不會討論任何編採政策,重申因編採政策正是員工身為港人的核心價值,即言論、集會、宗教自由、法治及民主等,他根本毋須下達編採指示。
法官杜麗冰質疑,黎要求英文版報道《南華早報》沒有的新聞也屬編採指示;黎回應指《蘋果》的價值與港人不謀而合,故並不需要編輯政策,亦從不以書面或文字方式制定任何編輯政策。杜官再指編採指示似與價值有不同,如集中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就屬編採指示;黎重申,他從沒訂下任何政策規限員工如何寫新聞。
法官李運騰就追問,黎會否指示報道角度。黎回答是記者的獨立選擇,因記者有不同撰文風格,故他不可能控制記者如何寫作;辯方再展示《蘋果》2019年3月的「編輯室約章」,內容是編採部所訂下報道的角度方針,由前副社長陳沛敏草議,黎指是在審訊中才知悉該文件,約章與他完全無關,他對約章一無所知,亦沒有指示陳沛敏撰寫約章,但同意約章有關編採獨立的部分是符合《蘋果》價值。
訪美時獨自跟蓬佩奧會面 曾提應制裁打壓運動的中港官員
辯方其後就黎於2019年7月訪美期間,跟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面一事提問。黎稱他當日獨自跟蓬佩奧會面,沒帶同記者隨行,同行助手Mark Simon在門外等候,而他回港後於網台節目「細說中南海」接受主持何俊仁訪問,根據《蘋果》引述節目內容報道,指黎曾向蓬佩奧表示美國應制裁打壓運動的中港官員,黎在辯方提問下指,如果報道有寫,那他就曾作相關發言,相信報道真確。
辯方又引述黎的Twitter帳戶,曾在2020年8月21日發帖文,轉發《蘋果》報道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指黎智英是「勇敢的人」,並對黎被捕一事表達憂慮,而帖文當時對報道作出回應,黎確認帖文內容最初由其撰寫,再交予李兆富修改及發布,但不記得「#StandWithHongKong」部分是否由他撰寫,惟強調因他不懂何謂「Hashtag」(標籤),故該部分必定是由李加上。
不認識「重光團隊」 李宇軒被捕後才知道對方
辯方之後問黎當時是否認識「StandWithHongKong」(SWHK)「重光團隊」;黎指不認識,至審訊時才知道該組織,當時亦不認識「李宇軒」,並指首次知悉李這個人,是對方試圖潛逃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拘捕。就李宇軒被捕發生在帖文發布後兩天,黎就指兩事沒有任何聯繫。
Twitter帖文下標籤#StandWithHongKong 理解為「支持香港」
法官杜麗冰就關注,黎為何不向李兆富查問「StandWithHongKong」;黎指內容是由李加上,只要內容脗合其風格立場,李非必須徵求他同意,並在杜官追問下強調,因他根本不知何謂「標籖」,故沒有問李標籖的意思,也不知「StandWithHongKong」是組織,當時只按字面意思解讀。杜官再質疑黎為何沒對「StandWithHongKong」產生警覺,他就重申,自己不懂「標籖」用意,且帖文另有「StandWithTaiwan」,也並非一個組織。惟杜官再追問黎,何不問李兆富,法官李素蘭亦問黎是否不感好奇,黎回應指按其理解,「StandWithHongKong」意指支持香港,屬概括立場,就如「I stand with you」(我支持你)一樣,而他有時會在李兆富修改後閱讀帖文,但不會在帖文發布後再閱讀,也不在意李使用「StandWithHongKong」作標籖。
黎認為張劍虹等人沒發布煽動刊物 內容應全是合法
至於《蘋果》揀選社論寫手的方式,辯方引述陳沛敏供稱,總編輯羅偉光沒有機會反對黎智英提議的作者,黎否認有關說法,強調自己從沒指示必須採用某位寫手,亦非其需要處理之事(It was never my position to do so)。法官杜麗冰再追問,羅偉光曾否拒絕其要求;黎回應指自己從沒作出要求,故羅偉光沒機會拒絕(he had no chance to refuse because I never made anyone)。
就前主筆楊清奇供稱,黎沒有直接向論壇版發指示,但其專欄文章的觀點,比其口頭指示更明確、清晰,作為寫手必須透過黎的專欄留意報章的基本立場;黎稱「正確」,因他一直強調反對「港獨」,故職員不應觸及此話題,並同意楊指他不會採用宣揚或提及「港獨」的作者,例如桑普,雖然他一度作建議,但最終事情作罷。另同意張劍虹指他曾因認為顏純鈎熟悉中共,故推薦顏作論壇版寫手。
辯方之後問及黎,有否與張劍虹等編採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黎就強調,張劍虹等人發布任何內容,都毋須經其同意,並稱:「我從不認為他們發布煽動刊物,他們發布的內容應該全是合法。」辯方再問黎發布《蘋果》刊物,是否有控罪所述煽動他人仇恨政府、改變依法制定事項、使用暴力、不守法等意圖,黎回答「never」(從來沒有)。辯方之後表示,已完成與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相關的提問,另不會問及非由黎撰寫的文章。
G20全球登報眾籌需貸款 由Mark Simon負責
辯方其後在庭上展示2019年6月25日由「Dennis Kwok」與黎智英的WhatsApp對話,對方轉發有關G20全球登報眾籌的資料,黎同日發訊息指,已指示秘書代他捐10萬元,助手Mark Simon其後經訊息向黎表示,眾籌目標金額500萬元已達標,翌日再告知黎該團隊共籌得逾670萬元。
訊息又顯示,Mark Simon其後轉達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的請求,指登報團隊需要500萬元過渡性貸款,並可在7月4日或之前全數歸還,強調貸款目的正當和合理。辯方展示相關電郵來往,顯示貸款受益人是李宇軒,黎指自己沒收到也沒看過有關電郵,亦沒被告知受益人為李。
他之後在辯方提問下指,過渡性貸款安排的整個過程,由Mark Simon處理,他不在乎墊支對象;至於為何不關心受益人身分,他在庭上反問:「Why should I?」強調墊支事宜由Mark Simon責任,直言「我不知道究竟是156萬元抑或500萬元,我同意墊支後,對我而言事情就結束」。
黎確認經李柱銘提出跟陳梓華見面 冀使「勇武派」明白暴力會損害運動
辯方另又展示Mark Simon於2019年8月發出的訊息,指登報團隊已歸還首次登報計劃的墊支款項,但提到團隊未來可能再需要過渡性貸款;黎庭上重申,不知道也不關心登報團隊的背景,但確認Mark Simon曾向他發訊息,表示全球登報墊支款項經已全數歸還,存於由Mark Simon控制的美國銀行戶口。
辯方其後開始就黎智英與陳梓華的6次會面作提問。辯方庭上展示黎、Mark Simon、李柱銘及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的WhatsApp群組,李柱銘於2019年9月23日首次提到「Wayland」(陳梓華的英文名),黎追問是誰下,Mark Simon就指是早前帶領登報計劃的年輕人。黎庭上憶述,李柱銘其後致電,指出黎應與一名「前線年輕人」見面傾談,黎解釋李柱銘知道他關注年輕示威者漸趨激進,以暴力對抗警察,故希望透過與該年輕人見面,協助使「勇武派」明白暴力會損害整場運動。
認為陳梓華乃前線示威者領袖 冀透過會面令「勇武派」變和平
黎、李柱銘及陳梓華於是相約在2019年10月18日,在中環一餐廳吃午飯。黎指會面傾談間才知悉對方正是早前帶領登報計劃的「Wayland」,並確認席間在李柱銘要求下,眾人需交出手機,因李為人謹慎,擔憂即使關掉手機仍會被竊聽。黎續表示,不記得首次見面確實討論內容,但當時據陳梓華席間說話理解,對方是前線示威者領袖,強調他與陳所有會面目的,都是希望透過對方令「勇武派」變和平,又指案發時不知道陳梓華的中文名或姓氏,故被捕後才會向警方指不認識陳梓華。
否認曾表示希望主導或領導勇武派 笑言此舉「荒謬」
辯方就引述陳梓華曾供稱,黎席間曾稱「既然你哋年青人做唔到,咁佢就利用佢傳媒嘅力量……」,黎否認有如此說過,又指陳因為是李柱銘推薦,已認為對方是前線的保守派,除此以外,他不記得會面時陳有否向他保證自己不是暴力示威者。
雙方曾在2019年11月13日在黎智英家中第2度會面,陳梓華曾供稱黎席間批評馬鞍山放火燒人事件,認為勇武「無組織、無分寸」,強調「如果搞出人命嘅話,咁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去對抗香港政府,亦都會失去咗國際支持」;又指黎當時表示「黃藍係政見,黑白係良知」,強調底線需要堅守,要求他聯絡勇武派,認為應以「和理非」為主要抗爭手段;黎指自己當時可能說過上述說話,確認是其當時想法,望向勇武派傳遞訊息,令他們採用「和理非」方式抗爭,但他指當日何俊仁、林卓廷、李永達等人亦參與飯局,同樣有表達類似說話。
至於陳梓華曾指黎當時重申,年青人做不到的事,他透過傳媒力量可以做到,即《蘋果日報》的力量;黎強調會面沒有提及《蘋果》,話題亦不符當時會面主題。至於陳梓華曾供稱,指黎智英希望主導或領導勇武派,黎庭上笑言「真是荒唐,根本不可能,如果我這樣說就太蠢了」,指年輕人從來都不聽話,質疑怎會接受由他做領袖,「我是誰?說這種話太瘋狂了」;辯方續指他也不年輕,黎同意並再笑指「我也沒有那麼自以為事」,強調不可能在何俊仁等朋友面前說出如此荒謬的話。
黎智英又供稱,首兩次會面只討論勇武派、暴力問題和反修例運動,從沒談及針對中港制裁、封鎖或敵對行動,也沒談及其訪美行程。
案件編號:HCCC51/2022
編輯:施芷珊 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