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案裁决】锺沛权、林绍桐等罪成:文章具煽动意图对国安造成潜在破坏

2024.08.29

香港《立场新闻》案由开审距今接近2年、审结亦已逾1年。法官最终裁定锺沛权、林绍桐及立场所属公司罪名成立,押后至9月26日判刑。根据判词,被检控的17篇文章之中,11篇具煽动意图,而文章于社会动荡、市民不满甚至反政府之时发布,对国家和公众安全造成潜在破坏。

《立场新闻》前员工及读者到场旁听

已停运的《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案于2022年10月开审,历时54天后,于去年6月完成审讯,案件再经三度押后,终于在周四(29日)下午在区域法院作出裁决。早上约7时就有人开始在法院地下排队轮候旁听,至早上12时许,有逾70人轮候,当中过半为戴上口罩或帽子人士,其中有人口罩上写上「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字眼,另有人就坐在写上「陈恒镔议员办事处」的蓝色环保袋。记者曾上前查问排队人士是否特意到场旁听裁决,以及是否知悉案件详情,但他们均摇头或不作回应,并回避跟记者接触。有其他排队人士就指,认出有关人士曾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外排队,双方一度口角,保安要求大家不要争执。

而在排队轮候旁听排伍中不乏《立场新闻》前员工的身影,现为独立记者的郑思思,说希望「知道法庭点样去判断新闻自由,到底喺佢哋眼中,新闻自由有冇罪」;有前员工就想对锺沛权及林绍桐表达感谢,其中有员工哽咽称赞两人是「最好嘅老细」;今早11点到场的Tina就说自己易哭,不欲分享太多,「只系想身处同一空间喺度听」,语毕已双眼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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锺沛权及林绍桐被判罪成,有前员工就想对锺沛权及林绍桐表达感谢,其中有员工哽咽称赞两人是「最好嘅老细」。(RFA)

另有《立场新闻》读者X先先指,自2019年社会运动开始已一直留意立场报道,「喺现场帮手采访,见到佢哋冒生命危险,都走出去追求真相,呢种勇气唔系每个媒体都有」,他认为煽动罪条文含糊不清,案件对新闻、言论自由有重大影响,又坦言对立场新闻停运感非常惋惜,「又少咗一个愿意报道真相嘅媒体」,并想对《立场》前员工说:「多谢佢哋呢几年一直以嚟,为新闻自由争取公义同真相。」

宣判前,警方一度在区域法院外架起封锁线。(路透社图片)
宣判前,警方一度在区域法院外架起封锁线。(路透社图片)

锺沛权陈情提及妻子赴日采访311地震 面对危险仍坚持留下记录报道

案件原定下午2时半开庭,但最终延迟近一小时,法官郭伟健裁定3名被告罪名成立,同时颁下书面裁决理由。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及后为两人陈情,其中锺沛权提交予法庭的书面陈情未有在庭上读中,当中提及其太太、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昔日曾往日本采访311地震,是其中一名最早飞赴现场采访的香港记者,而在面对危险下,仍坚持留下继续想方设法前赴多个灾难现场采访,尽力做记录、报道 ,成为当年最后离开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记者;锺在陈情中指,「既然有机会身在现场、靠近现场,能够见证、记录、报道一场空前的人类灾难,作为一名记者,她怎可以转身离开?」

锺直言,太太这份对新闻工作的执著,他铭刻在心,并指自己认识的不少香港新闻工作者,包括很多《立场新闻》前同事,在过去和现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决意留守新闻现场,见证和记载真实的故事,聆听和记述纷纭的思想,而他相信这些故事和思想,可以刺激、启发人们思考,反映时代,塑造历史;又指有更多非新闻工作者的香港人,同样坚持在各自岗位上实践信念,甚至不惜付出失去一己自由的代价,最后表示:「如实记录和报道他们的故事和思想,是新闻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责任。」

《立场》案早在2023年6月28日完成审讯。锺沛权(左)、林绍桐当日到庭应讯。(美联社图片)
《立场》案早在2023年6月28日完成审讯。锺沛权(左)、林绍桐当日到庭应讯。(美联社图片)

林绍桐陈情信称「捍卫新闻自由的唯一方式是报道」

至于另一被告林绍桐,就由余若薇读出其陈情信,当中指自己依然记得,在还押最初,曾有几位警官循例来公务探访,其中一位形容「大家各为其主」,而他后悔没有把握机会向警官解释,「新闻工作者从没有要效忠谁、拥护谁,或者与谁为敌」,又指「如我们真的有效忠的对象,只有是公众,亦只能是公众,因为我们信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而唯有传播思想的自由,才能保障每个人的自由。」

林又在信中表示,自己在2010年加入传媒行业,当时新闻业界已面临各种隐忧,或明或暗的审查愈见频密,编采室方针难逃老板、财团及权力各种干预,编辑自主空间愈来愈狭窄,《立场新闻》就是在如此背景下成立,而《立场》能够生存七年,相信很大原因是读者希望看到的新闻,真正不受财团、金主、权力或党派左右。他续指,即使在最后的时间,新闻自由在半空坠落,在巨大压力之下,同事依然坚守岗位,无愧于时代。

林绍桐又在信中表示:「这宗案件的关键是新闻自由,是言论自由。新闻工作者不但要为自己的报道负责,若明知公众有知情权,但刻意回避不报道亦是失责。亦因如此,新闻工作者捍卫新闻自由的唯一方式是报道,正如今天仍然紧守岗位的每一位。而我只是行业的其中一人,刚巧成为被告。」

多国领事馆代表到区域法院听取《立场新闻》案判决。(美联社图片)
多国领事馆代表到区域法院听取《立场新闻》案判决。(美联社图片)

辩方力陈本案多次押后 令两被告失去行为良好减刑

资深大律师余若薇求情时力陈,两被告作为新闻工作者,有职责报道不同人士的意见和评论,即使内容构成煽动仇恨政府,也同时包含政府立场,与宣泄式煽动文章有所不同,强调两人绝非明知故犯,只是认为所有人与事都值得记录,法庭量刑时应考虑新闻工作的性质,「当时社会情况的确有呢啲声音,去报道呢啲声音,系咪因为咁样被定罪?」

余又提到,「23条」今年3月立法后,国安囚犯的行为良好减刑被取消,而案件于前年11月开审后多次押后,拖延至今令二人失去折扣,并指出两人于2021年12月29日被捕后即时还押,2022年10月31日开审后多次押后,较原订审期超出20多天,途中林绍桐因而获准保释,当时他已被还押10个月零9日;锺沛权获保释前则被还押11个月14日,而被告以往入狱会因行为良好获3分1刑期扣减,相等于林服刑15个月、锺服刑16个半月,如同已服完控罪最高刑罚两年的大部分刑期,建议法庭酌情,判处一个扣减还押时间后、让他们可即时获释的刑期。法官郭伟健就批准两被告续准保释,并把案件押后至9月26日下午两时半处理判刑。

官指罗冠聪文章显然煽动港市民再行动 削弱中央管治

根据判词,法官郭伟健按控方分类将17篇被检控的文章分为四组:与民主派「35+」初选案相关、有关《国安法》执法行动及司法程序、涉潜逃受访者和倡议制裁,以及抹黑警方合理执法等,并裁定其中11篇具煽动意图,当中涉及《国安法》执法行动及司法程序的6篇,4篇由区家麟所撰写。判词指,文章于社会动荡、市民不满甚至反政府之时发布,对国家和公众安全造成潜在破坏。判词又指,区在〈灾难现场〉批评警方对《苹果日报》高层的执法和检控行动,完全罔顾他们不是因传媒工作者身分而被捕,而是涉危害国家安全、勾结境外势力,当时黎智英与外国政要有联络为人所知,区不能断言警方行动毫无根据。而区于〈穿官袍戴假发演一台烂戏〉一文中,质疑「人大常委可随时说明或释法,识事(时)务的法官们自会知道新时代的公正为何物」,判词批评「这是不折不扣的藐视法庭行为」。

至于另外两篇涉及《国安法》、亦被裁定为煽动文章的博客文章,分别是〈这星期给香港人的通识题〉及〈在国安法下的新常态,我们应如何反抗和思考〉。郭官指前者的作者陈沛敏以3案对比,分别是「快必」谭得志被控发表煽动文字案、女童违反防疫限聚令被捕、巴士司机在游行现场不小心驾驶,再问哪宗案件会引人憎恨和藐视特区政府,然而两案与谭得志案不同,陈没有说清楚谭得志多次在街头散播煽动言论,被捕后获得保释,其后不断犯法再被捕,因此有关对比「绝不恰当」。此外,陈无疑明示或暗示表明支持谭得志的行为,其行动并无违法,有关拘捕只是不合理打压,判词指是导致人们憎恨政府及执法机关。

最后一篇是由罗冠聪撰写的文章,判词指文章发布之时,罗是倡议「港独」、潜逃海外的「逃犯」,他在文章开端便抹黑《国安法》为打压思想及言论自由的工具,提出的例子颠倒是非黑白,抹黑政府以《国安法》断裂人与人之间的连结,批评文章「等同制造恐惧」以作攻击,更指导读者低调地以非政治组织联络、隐藏及蔓延开去,显然是煽动香港市民做好准备随时再行动,削弱中央管治。

李桂华称会与律政司商讨进一步行动

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庭外表示,就有关11篇被裁定有煽动意图的文章,会研究文章作者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此意图,警方会与律政司商讨再作进一步行动。对于坊间对判决影响新界自由的忧虑,李桂华强调判决正正清晰反映法律界线,「我哋唔系话有咩题目唔报得、有咩案唔报得,只不过如果佢选择用一个煽动意图角度嘅做法⋯⋯散播你一啲自己嘅煽动意图嘅讯息,呢个就唔做得喇,可能会受到法律嘅制裁,所以大家可以返去睇睇嗰个判词呢,就会明白当中嘅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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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庭外表示,就有关11篇被裁定有煽动意图的文章,会研究文章作者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此意图,警方会与律政司商讨再作进一步行动。(RFA)

香港记者协会就发声明,指《立场》案明确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并认为在裁决前,此案已对香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又指年初政府将煽动罪最高刑罚增至七年监禁,而此案加剧新闻工作者的担忧,深化寒蝉效应,对新闻自由构成更严重的伤害,并表示连同《立场》一案,认为众多事件均反映新闻自由正严重倒退。记协强烈反对使用煽动罪、《港区国安法》及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等法例,检控按《基本法》行使其权利进行新闻工作的人士。

记协指案件对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伤害」

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回应记协声明,指尊重及重视新闻自由,法律亦有保障,记者只有依法及依事实报道。陈国基又指,在香港并非不可批评政府,但要视乎批评目的。对于《立场新闻》案,陈国基称案件是经法庭审讯而定罪,不会随便。

本案3名被告依次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锺沛权(52岁)及林绍桐(34岁),同被控一项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其他人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粤语组报道 编辑/网编:毕子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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