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裁決】美國務院:打擊新聞自由 彭定康籲制裁李家超
《立場新聞》案是香港97年主權移交中國後,首宗新聞媒體及工作者被控及裁定「煽動罪」成的案件,裁決引起國際社會強烈的譴責。美國國務院指有關裁決直接打擊新聞自由,促請北京及特區政府確保《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前港督彭定康形容「這是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標誌著香港媒體自由進一步惡化。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米勒(Mathew Miller)周四(29日)在聲明中指,新聞工作不是犯罪,香港法院對《立場新聞》前總編輯裁定煽動罪成,是對媒體自由的直接攻擊。香港當局採取嚴厲措施,扼殺意見和資訊的自由流動和交流,損害了對香港一度引以為傲的開放國際聲譽。美方促請北京及港府尊重香港的新聞自由,恢復和維護《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
美國國會與行政當局委員會主席發表聲明,形容「這又是新聞自由的悲慘一天,因為香港政府再次顯示出它將積極地限制新聞和資訊的自由流通,違反國際法。我們譴責《立場新聞》編輯的定罪,並要求無條件釋放他們。」
IPAC:發出「香港已不再奉行普通法」的信號
跨國國會議員組成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社媒X發譴責聲明,指這次審訊在沒有陪審團下進行,表明香港當局會毫不猶豫地利用法律作為打壓工具,亦是對國際社會和商界發出明確信號,香港已不再是一個奉行普通法的地區。
IPAC聲明又指,如果發表批評政府的評論會被裁定煽動,這對從事盡職調查和其他正常商業運作的人士來說,影響深遠。
彭定康: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
「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贊助人、前港督彭定康(Chris Patten)亦開腔批評,指「鍾沛權和林紹桐只因履行記者的職責,就被判罪成。這場審訊毫無根據的指控和裁決標誌著香港媒體自由進一步惡化,因政治評論和觀點文章顯然可能違反國家安全」,更形容「這是香港新聞自由黑暗的一天」。
彭定康呼籲國際社會必須繼續關注香港新聞自由,國際立法議員應考慮採取懲罰措施,包括點名制裁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迫使港府重新承諾確保《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保障的新聞自由,他同時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在囚的香港新聞工作者,包括英國公民黎智英。
國際特赦組織:被告無犯國際公認罪行 無國界記者:危險先例
國際特赦組織就指,今次判決對香港新聞自由帶來沉重打擊,亦預示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多鎮壓行動,強調兩名被判罪成的記者「並未犯下國際公認的罪行」,呼籲香港當局撤銷罪成裁定。
無國界記者亦譴責法庭裁決,形容今次「自主權移交以來首宗裁定傳媒工作者煽動罪成的判決」立下危險先例,因為將來香港記者即使報道事實,但只要與政府「主旋律」不同,就有機會被入罪。
記者:潘加晴 編輯:溫曉平 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