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前副總統保鑣 台退伍少校涉共諜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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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近期接連揭發共諜案,繼有大陸留學生被捕,前副總統呂秀蓮的1名前任保鑣,亦涉嫌被大陸收買成為間諜,並游說同袍變節事敗落網。民進黨立委認為,要遏止共諜行為,首要提高刑責。(高鋒 報道)

涉案的是46歲退伍少校王鴻儒,台灣媒體報道,他在2002至2003年底期間,擔任過前副總統呂秀蓮保鑣,翌年退役後到大陸做生意,2009年在上海被天津市國安局人員收買。

王鴻儒返回台灣後,多次邀請當地情報官,協助刺探憲兵司令部機密。他周一(13日)由大陸返台時,被桃園地檢署以違反國家安全法罪名拘捕。

民進黨立法委員李俊俋周四(16日)接受本台訪問,他將共諜問題歸咎於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期間,兩岸人員往來過於頻密。他指,現時首要是修例堵塞漏洞,提高刑責。

李俊俋說:現在的刑法109條規定洩露給外國,或者外國派遣的人員,才有比較重的刑期,也就是3年以上,10年以下。但問題是,我們的法律又不把所謂的中國視為外國,所以大家都不用這一條,都用國安法來處理。但是國安法現在規定,(刑期)也只有5年以下,所以我們才加重國安法的刑責。

他認為,最重要是以立法形式建立機制,防止政府機密洩漏。

李俊俋說:這個其實在西方很多民主國家,包括英國、德國、美國都有。最近在台灣提到的"國家保防工作法",我們希望針對這個,結合各種不同的相關法律,包括資訊安全、電訊,作整體的考慮,我們認為應該要立法。

台灣近15年共破獲60宗大陸間諜案,九成涉及軍事機關,不過台灣國家政策所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揭仲認為,近年大陸的情報收集行為,不再局限在軍事領域。

揭仲說:譬如說網路、譬如說金融、譬如說一些通訊電纜等等,還有科學研究,這些跟國家安全有關的部門或視像,愈來愈分散在非軍事單位裡面,所以中國大陸最近的情報收集行為,甚至諜報行為,除了台灣,包括在美國、日本、歐盟,也逐漸從傳統的軍事情報,外移到非軍事領域。

他認同,台灣對非軍事人員從事間諜活動的刑責過輕。

揭仲說:不具軍職身份的人員,甚至退伍軍人,或者一般民眾,被中國大陸吸收,在台灣協助從事諜報活動,一旦被破獲,其實他們的刑度(刑期)相對的輕。甚至有個案,因為他在判刑前羈押了一段時間,判刑之後,碰到減刑,發現刑期比他羈押時間還短。

這是台灣在1星期內,第2次揭發共諜案。來自遼寧的大陸留學生周泓旭,涉嫌替大陸當間諜,向台灣多個公務機關刺探機密,蒐集台灣機密情報,上周被台北法院下令羈押禁見。有報道指,周泓旭是受國台辦高層指使犯案,但國台辦就指是蓄意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