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在周五(17日)將屆5周年,雖他稱「自首意願沒變」,但迄今未赴台自首。台灣正式宣布,下周一(20日)起開放港澳居民赴台自由行,是否意味陳同佳能以「自由行」方式赴台自首?陸委會回應時強調,事件非單純簽證問題,重申希望港府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立法會議員管浩鳴則表示,無論通關與否,只要台灣當局願意給簽證,事件就能完滿解決。兩地繼續就此問題互相推卸、未達共識。
台灣陸委會周二(14日)宣布,下周一起開放港澳居民赴台自由行,涉嫌在台殺人的港人陳同佳,是否能赴台自首再成關注。本台向陸委會查詢,陳同佳是否已被列入黑名單,如果以自由行方式申請來台,台方會否駁回?另外與港府有否再進一步協調?
陸委會:非單純簽證問題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回應時,重申台灣政府立場沒有改變,陳同佳來台投案並非單純簽證問題,還有涉及雙方管轄權等公權力行使。
梁文傑說:為了確保全案後續偵查與審判順利進行,希望港府務實回應我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落實司法正義。
在台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雖然曾承諾會就殺人一事赴台自首,惟至今仍未兌現。早前據報他從未離開住處,平日上網打機渡日,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管浩鳴,當時更嘆「這種生活對陳同佳最煎熬」。管浩鳴一直強調陳同佳自首意願未變,但深明兩岸政治形勢問題,加上疫情問題下港台未完全通關,稱「想傾一傾進展都難」。那麼陸委會如今宣布恢復港澳人士自由行,是否等同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有進展?他又會否嘗試赴台?

管浩鳴:不是通關問題 台方要求兩地政府互通
管浩鳴周二見記者時表示,其實問題不在於台灣是否開關,台灣當局也說明,問題在於兩地政府有互通才能讓陳同佳赴台。
管浩鳴說:無論通關與否,只要台灣當局願意給簽證,或者不禁制佳仔回去(台灣),我相信這件事情都可以完滿解決。我也呼籲台灣方面,可以按照人道立場讓佳仔回去,另一方面亦不用他好像在香港軟禁般。另一方面潘媽媽也希望這件事可以得到了結,所以希望這件事情能盡快處理得到。
他並透露同日早上有電聯陳同佳,了解到陳同佳自首意願沒變。另外,他目前仍然住在「偏遠的山上」。管浩鳴續指,近日沒有和台灣政府聯絡,但相信在台委託的律師一直在等政府的答覆。
對於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和管轄權的問題,據管浩鳴了解,如果陳同佳不願意赴台,兩地就要司法互助,而如果陳同佳願意赴台,則不必經過司法互助。以管浩鳴理解,案件所有證據都不在香港,在香港的只有陳同佳拿取了潘曉穎金錢的口供,而相信就算台灣得到這份口供,按程序也要重錄,所以不存在有任何證據要從香港移交台灣。
管浩鳴重申,陳同佳願意去台灣,就沒有先要兩地溝通的前提。他又說特首李家超「很關心佳仔」。強調陳同佳是香港人,不存在於香港犯法,因此無法遞解出境。他認為如果陳同佳能自行上機到台灣就是最好的做法。

死者潘曉穎媽媽再向特區政府和管浩鳴控訴
死者潘曉穎的媽媽亦多次公開要求陳同佳盡快兌現自首的承諾。本台周二嘗試再聯絡潘太,她回覆本台時向特區政府和管浩鳴控訴:「法律面前市民含x。」她說意思就是「如果我不是權貴,不要奢想可以受惠於法律服務」、「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
去年10月,亦即陳同佳在港出獄3年後,潘媽媽經友人回覆本台時,批評陳同佳「縮頭烏龜無膽做,繼續逃避現實,偷生!」
根據香港法例規定,殺人案在台灣發生,陳同佳無法就此在香港受審,然而香港與台灣並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因此未能引渡陳同佳赴台受審。台、港政府已多次就事件隔空駁火,互批政治操弄。
現任香港特首、時任保安局長的李家超,當初提出修訂《逃犯條例》,他今年4月參選特首時曾表示,要處理事件非常簡單,台灣當局應立即接受陳同佳自首。
本台周二再向保安局查詢有關事宜,獲回覆指「希望陳同佳能夠早日赴台承擔法律責任的立場一直沒有改變」,而批准陳同佳入境的決定權和主導權完全在台灣,只要台灣盡快批准陳同佳入境,雙方警務單位便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研究,案件便能得到了結。保安局指特區政府多次強調,「司法互助從來不是接受通緝犯投案的先決條件」。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