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媒記者在網絡上發表信息和言論,將被納入年度考核範圍,所謂不合格者將不能通過「年度核驗」,從而失去記者身份。該年度考核由本月20日至3月19日。(喬龍/李智智 報道)
中國對言論限制的措施擴展到傳媒記者。本周二(19日),國家新聞出版署發布《關於開展2020年度新聞記者證核驗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新聞單位於1月20日至2021年3月19日,對新聞記者持證開展年度核驗。
上述《通知》指定的核驗範圍包括報紙、新聞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新聞電影制片廠、新聞網站、縣級融媒體中心等新聞機構的記者證。除了核驗記者是否符合法定許可,是否「遵規守法」,更重要的是「以記者職務身份開設微博、微信等自媒體(個人頻道或專頁)、擅自發布職務行為訊息等問題被納入記者證核驗重點。」
記者不可用自媒體發訊息
廣州異議人士王愛忠認為,當局這一新措施無非是繼續收緊對言論的控制。
王愛忠說:這顯然是對新聞管控的一種延伸。過去主要對新聞傳媒的管制,對記者個人開的自媒體,沒有管。那麼他們(記者)可以把一些信息通過自媒體發布,現在他延伸到新聞從業人員私人自媒體的發布領域。這恐怕對未來信息封鎖會更加嚴厲。
王愛忠說,從目前很多人被限制接受外媒採訪,可見當局此舉也是在意料之中。
北京傳媒人王良接受本台採訪時表示,很多傳媒記者對於無法在傳媒發布的新聞感到不滿,於是在個人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當局此舉切斷了傳媒記者發表信息的渠道。
王良說:管控記者言論,很多記者在媒體上發不出自己想發的,就通過微博、微信發。這就是必須要控制言論。因為畢竟記者在這個社會屬於有話語權相對比普通人多一點的職業,他(官方)一方面不僅僅是嚴控記者,甚至記者的私人言論也要嚴控。
王良指,以前他在官媒工作時也曾遇到體制性審核,但官方沒有像今天這樣將其納入行政規定。
王良說:其實以前也有,比如記者,媒體從業人員,他們的一些私人言論被納入到記者職業的考核當中,但是一直沒有制度化,這一次基本上屬於制度化。

審核過往言論及工作表現
未來兩個月,當局將對從中央到縣級政府的所有傳媒記者言論進行核驗。包括記者證持有人是否為新聞單位編制內或經正式聘用的、專職從事新聞採編崗位工作的人員;是否存在黨務、行政、廣告、發行、經營等非採編崗位人員或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以及是否存在離崗、離職、退休人員的新聞記者證未注銷情況。
文件又指出,要調查是否存在擅自以記者職務身份開設微博、微信等自媒體、擅自發布職務行為信息等問題;是否依規參加相關培訓;是否存在新聞敲詐、有償新聞等「以媒謀私」以及編造傳播虛假新聞等問題;是否存在持證人員被處以刑事處罰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