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家屬委託律師被秋後算帳:盧思位任全牛遭「釘牌」

2021.01.04
十二港人家屬委託律師被秋後算帳:盧思位任全牛遭「釘牌」 受到十二港人委託的中國大陸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遭「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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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十二港人」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盧思位和任全牛周一(4日)獲通知,因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擬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十二港人關注組」發聲明譴責大陸當局報復性打壓。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接受本台訪問表示,明顯反映大陸當局針對協助港人家屬的維權律師展開清算,向外界「殺雞儆猴」,事件將嚴重影響港人尋求法律支援。(李智智  報道)

中國四川省司法廳於周一發出通知,指盧思位在網上發表不當言論,時間長數量多,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擬給予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而按規定盧思位有陳述和申辯權,但須在收到通知起 3 日內提出聽證要求,逾期會被視為放棄有關權利。盧思位認為,當局行動與「12名港人案」有關。

盧思位是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喬映瑜的家屬委託大陸律師,曾經在2020年 9 月撰文,分析案中被捕港人家屬關注議題,包括大陸官方審訊形式和司法過程,被捕港人的刑期以及快艇被截獲的疑點等。

盧思位:無怨無悔

盧思位就此發出聲明,將在法定期限內向四川省司法廳提出聽證要求,認為「該廳在沒有立案的情況下,竟然直接作出了擬吊銷其執業證的決定,相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他強調,自從事律師職業以來,恪盡職守,從未有違反律師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行為,四川省司法廳的處罰「是莫名其妙的打壓和迫害」,會保留一切控告和投訴的權利。他又透露,個人微信同日中午「被封殺」,無法發出任何信息。

盧又稱,被吊銷律師執業是多年辦理人權案件積累的結果,而「12港人」案件是決定性因素,但他無怨無悔。

另外,代表涉及偷越邊境罪的黃偉然的家屬委託大陸律師任全牛同日亦接獲河南省司法廳於上周四(2020年12月31日)發出的通知,稱當局於12月21日調查其於2018年11月7日代理一宗張某朗等人行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案時,在庭審期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管理辦法》,擬給予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行政處罰。但通知中未有交代是甚麼行為違法。通知同樣要求,當事人在收到通知起3日內提出聽證。

任全牛:震驚、突然

任全牛以書面回覆記者時,形容對事件感到「震驚、突然」,大陸當局疑借用另一宗案件作為他處理「12港人」案的打壓借口,稱當局「以律師法庭言論處罰很流氓,下一步再研究」。

盧思位和任全牛早前曾多次到深圳鹽田看守所要求會見「12港人」案的當事人,均被當局以被告已委託官派律師為由拒絕會見。他們與多位被捕港人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曾透露被國保跟蹤,被官方多次約談,警告他們不要辦理「12港人」案和接受傳媒訪問,否則會吊銷他們律師執照。惟兩人無懼風險,早期不時公開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批評大陸司法不公和被捕港人人權問題,近期就減少公開受訪。

十二港人關注組:譴責中國當局報復性打壓

「十二港人關注組」同日網上發聲明譴責中國當局打壓盧思位及任全牛,形容兩人「遭當局報復性打壓」,又稱當局在審結案件後即發出擬吊銷其律師執照的決定,「明顯是針對兩位律師敢冒當局不諱、堅持捍衛『12港人』基本權利,施以懲罰,斷其生計」。聲明中,「12港人」家屬再次感謝盧思位、任全牛及一眾中國人權律師,面對來自市、省、以至國家級的政治壓力,仍義無反顧接受家屬委託,鍥而不捨向當局爭取維護12港人權益,秉持尊業及操守,揭發案件黑幕。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大陸當局要「殺雞儆猴」

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總幹事杜松接受本台訪問時認為,明顯大陸已向協助港人家屬的盧思位和任全牛等維權律師展開清算,與「12港人案有關」。她指出,尤是盧思位過去曾處理多宗敏感案件都未有被吊銷執照,今次明顯是大陸當局針對該案向外界「殺雞儆猴」,將維權律師一網打盡。

杜松接說:「12港人」案中,盧律師是做了不少功夫。他被吊銷牌照是清算。過去他曾處理不少非常敏感案件,如余文生案、覃永沛案、王藏案等。在今次打壓,令人質疑是否要將維權圈子一網打盡。

杜松認為,事件將嚴重影響港人,令他們難以在大陸尋求法律支援。她解釋,「12港人」案整個司法程序中,不少家屬委託大陸律師早已遭受官方威嚇,當中已有人因而中途退出。而家屬委託的大陸律師連見當事人權利都沒有,今次正式有律師被吊銷牌照,估計目的是當局試圖嚇怕律師再接相關維權案件。

藺其磊:盧思位的勇敢觸怒中國當局

就有關事件,維權律師藺其磊以書面回應稱,盧思位一直無畏無懼維護人權,「支持敬佩他的所做所為,應當是所有中國律師學習的榜樣」。他譴責四川省司法廳,在盧代理的余文生、覃永沛、王藏案仍在審理當中,「當局只作為是一個執行上級違法命令的傀儡部門」,肆意打壓報復。

藺其磊又稱,從2015年,中國人權律師被打壓以來,大陸的法治和人權災難環境愈來愈嚴酷,「尤是在國內敏感度最高的『12港人』件,盧思位律師勇敢站出来進行了辯護和代理」,更難能可貴的是,他把每一個案件該發布的消息、細節,沒有任何恐懼地發布出來,和回應國際媒體和人權機構的關切,惟一系列行動明顯觸怒了中國司法機關、中國當局。

深圳鹽田法院官網於上周三(30日)公布,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被判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000元人民幣(即約3,066美金),被控同罪的喬映瑜則判有期徒刑兩年,並罰款15,000元人民幣(即約2,300美金)。涉及偷越邊境罪的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則各判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10,000元人民幣(即約1,532美金)。另黃臨福及廖子文因案發時未成年不予起訴,已被遣返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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