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案件退回公安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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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事件中”,網名“屠夫”的維權人士吳淦,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移送到檢察院起訴不足10天,即退回公安機關偵查。(黃樂濤 報道)

“709事件中”現正被當局關柙網名“屠夫”的福建維權人士吳淦,被當局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及尋釁滋事罪”的案件,於上周一(22日)案件已移送到檢察院起訴,但是不到10天,又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

據其代表律師燕薪於網上發佈消息指,經向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核實,案件已於周二(30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周四(1日)他向天津市公安局提交了會見吳淦的申請。本台多次致電燕薪的手機,但是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維權律師余文生向本台表示,雖然現在吳淦的案件退回偵查,但是,並不代表當局不會再起訴他。

余文生:不否認退補偵查,肯定是證據不足退回的,因為目前來看當局用這種方式,只不過是拖時間而已,退回偵查就是拖時間,(當局)就是要找證據,根本就沒有什麼證據。

去年5月20日,“屠夫”在江西省高院聲援律師,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單位秩序、公然侮辱他人”罪刑拘,其後被當局指控涉嫌誹謗、尋釁滋事罪。同年7月3日,屠夫被廈門檢察院以煽顛罪、尋釁滋事罪逮捕。本月16日,其罪名已變更為“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