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全面禁用蒙語授課

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自本週起禁用蒙古語授課,引發當地蒙古族人強烈不滿。他們認為當局此舉違反了《民族自治區域法》中,「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的相關規定。

巴州教育局一名官員週四(21日)接受本台普通話組的查詢時證實,根據上級要求,該州學校採用「全國通用語言」,即普通話教學。

一名蒙古族人對本台表示︰「巴州學校全面停用蒙古語授課,在廣大蒙古人中引起很大的震動。大家都在關心新疆蒙古母語的教育和蒙古文化存在的情況。」

另外,據當地一名幼兒園教師稱,如果老師之間用蒙古語交談,會受到第三方漢族老師警告,甚至有機會被開除。

蒙古族異議人士哈達認為,新疆當局禁止蒙語教學,明顯違反了相關法律。海外蒙古族維權領袖席海明則說,中國政府試圖借停止母語授課,以達到毀滅蒙古民族的目的,對此海外蒙古人絕不會坐視。席海明呼籲中國政府立即停止上述野蠻政策,恢復母語授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班級)和其他教育機構,有條件的應當採用少數民族文字的課本,並用少數民族語言講課;根據情況從小學低年級或者高年級起開設漢語文課程,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