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組織要求中國撤境外NGO管理法

聯合國人權專家及歐盟駐華代表團,分別發表聲明,表示憂慮中國明年元日實施的境外NGO管理法,會妨礙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促請立即廢除。中國外交部周三(4日)作出強烈回應,要求兩國際組織立即撤回聲明,批評言論充滿偏見和不實指責。(文宇晴 報道)

總部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專家周二發聲明,呼籲中國廢除境外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草案,認為會影響結社及表達自由。

聲明中指出,管理法草案的內容含糊,加上賦予官員極大權力去規管境外NGO,擔心草案成為威嚇,甚至是打壓中國境內異見的工具。

歐盟駐華代表團亦發表聲明,指管理法可能妨礙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妨礙NGO對中國的發展和貢獻,促請中國政府為NGO創造安全公平的環境和透明的程序,使其能夠在中國自由、有效地開展工作。

國際特赦香港分會中國研究員潘嘉偉說,國際特赦組織曾發表聲明,認為這條新法律的條款含糊,必須廢止。現在聯合國方面也關注到,應而大陸當局有必要重新考慮。

潘嘉偉說︰我們當然希望中國政府方面再考慮,因為現在聯合國的專家都提出關注,特別就法律裡,我們跟專家的看法是一樣的。就是對於很多部分以所謂的國家安全,以及怎樣NGO的活動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等,都沒有清晰的定義。既然這樣,我們都覺得應該將這個法律收回,再重新討論。

聯合國的人權專家去年4月曾向中國政府發信,指出他們擔憂之處。儘管及後草案中對海外學府、醫院及科學與工程研究機構可獲豁免。不過人權專家仍然認為,草案會影響到中國境內的NGO,或是影響從事人權工作的機構。

潘嘉偉向本台指出,有關的草案獲得通過後,國際特赦組織也跟一些在大陸有辦事處,或與大陸機構有交流活動的香港團體了解過,對方也表達對有關管理法在實施後的憂慮。

潘嘉偉說︰公安或會造成濫權的情況,會完全收窄NGO在大陸運作的空間。不少香港的NGO都在大陸運作,這些NGO是首當其衝受到影響。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周三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時稱,中方對有關專家的言論表示堅決反對。相關言論充滿了對中國的偏見和不實指責,是對中國立法主權和內政的粗暴干涉,要求有關人員立即撤回不負責任的言論。

洪磊說,中方制定《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目的,是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合法權益。中方歡迎各界提出建設性意見,但堅決反對罔顧事實的歪曲和指責。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4月28日通過境外NGO管理法草案,由公安部管理,包括監察、檢查甚至凍結境外NGO的財務狀況。同時禁止在中國境內從事"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等活動。若有違反相關條款,當局可以將其列入不受歡迎的名單,不得在中國境內再設立代表機構或者開展活動。公安更可拘留NGO職員及驅逐外籍人員出境等。草案將於明年元旦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