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助團體大減 NGO面臨大考驗

0:00 / 0:00

大陸對志願團體(NGO)的註冊或規管非常嚴格,今年初提出進一步監管境外NGO外,亦加強大陸NGO資金來源的審核。最新的一項調查研究發現,與兩年前相比,境外資助的團體數量,下跌超過三成半,大陸NGO現正面臨重大考驗。(文宇晴 報道)

由5家大型的民間公益組織(NGO)發起的倡導活動"中國基金會評價榜",最近公布最新的調研報告,當中首次對透過基金會資助NGO的專案數量,以及金額進行了統計。

據參與的195家NGO反饋,合共超過750個接受資助專案中,總資金為1.27億元,即平均每家NGO每年接受32.5萬元的資助額。不過與2013年相比,境外資助方的數量,已由98家下降到今年的62家,跌幅超過三成半。

深圳勞工NGO"打工者中心"負責人陳茂周五(20日)對本台表示,自從當局對全國實行規管境外NGO的相關政策後,NGO的資金來源受到嚴格的規管,必須先通過"中國基金會"的評核,才能下發到NGO;無疑拖慢了NGO本身的營運和項目開展。

陳茂說:現在很多NGO是通過個人或外面的團體捐助,但現在不可以私募了。就算你很富有,想資助某個機構,或是某件公益事,都要經過基金會審核後再過來(資金),變相做慈善會被拖慢。我們屬於仍然未註冊的NGO,這樣更是無辦法生存。

陳茂形容,大陸NGO的註冊或規管非常嚴格,再出台更多條款限制,無疑是"開倒頭車"。

陳茂說:境外NGO政策應該是想控制獨立的NGO,其實這個法例不應由政府來定,應該由社會去定義符不符合原則、道德等各方面。不單止是沒有註冊的NGO,已註冊的NGO要這樣做,行政費已花很多了,根本不能辦公。猶如政府部門下的小單位,社會沒有發展,反而倒退。

今年3月在北京舉行的人大會議上,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公開指將立法監管境外機構駐華的NGO。及後,有關規管的文件內容,已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當中規定境外機構NGO在華"臨時活動"須每年申報一次;在華設立代表機構須5年1次,而且必須到公安機關登記。而且,這類境外的NGO,即使在華設有機構,不得在中國境內募捐或接受中國境內的捐贈。

幾乎同一時間,大陸接連發生NGO受到打壓事件,當中包括專注婦女權益的"杭州蔚之鳴"。該機構的5名女權人士,在國際婦女節前夕,因準備發起宣揚防止公交車性騷擾活動,被當局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拘,羈押了37天才釋放。

"杭州蔚之鳴"負責人武嶸嶸向記者反映,事件發生後,機構不能運作,其中她負責的杭州辦事處已完全關停。

武嶸嶸說:目前這種情況要重新開,不會立即就實現的事情。因為之前他們跟我談過一次,說理解我們的初衷是好的,但也是要看機遇的,所以我們相當於這幾個月沒有開展工作的空間。

"中國基金會評價榜"是由愛聚公益創新機構、罕見病發展中心(CORD)、樂齡合作社、社會資源研究所(SRI)、新公民計畫等5家NGO,於2013年聯合發起的一項倡導活動,通過抽樣和調研,推動基金會和NGO合作。

本屆評價榜調研從2015年6月1日正式啟動,截止到8月20日,合計80天。邀請抽樣的600多家NGO對過去兩年內的資助方展開評價,包括涉及到平等合作、組織發展、資源共建等方面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