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訪團伙非法拘禁12名赴京上訪的河南訪民,北京朝陽區法院去年11月曾兩度公開審理。事隔2個多月後,北京法院周二再度開庭宣判。法官表示,10名截訪人員,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懲處,被判處2年至6個月不等的刑期,其中3名未成年獲得緩刑。同時,也對每名受害者賠償2千多元。
受害訪民宋雪芳不滿判決,表示會上訴到底。她說︰"主謀都沒有抓,我們當庭說了上訴。"
記者問︰"今天整個庭審順不順利?"
她回答︰"今天派了很多警察,也有好多訪民來支持我們,但不讓他們進去。只允許兩三、個,這些人都說是代替沒有來的訪民,才讓他們進去。法官在庭上只念了判詞就結束,也不允許我們發言。"
因家事沒有前往北京的受害訪民王惠芬也不滿判決。她表示,假若拒絕他們上訴,不排除會上訪求公道。她說︰"我們覺得不合理,你看我們的身體都被打傷了。我們是正常上訪,他們就是非法截訪。另外主犯沒有抓捕,就在不滿意的情況下才往高院上訴。"
本台致電朝陽區法院了解,但電話沒有人接聽。
北京當局去年5月初搗破一個非法截訪團伙,營救了12名被關押黑監獄的河南訪民,案件11月時在朝陽區王四營法庭續審後作出宣判。主犯判刑1年半,其餘9名涉案人員各判刑數個月。
判刑內容其後鬧出風波,當境內外媒體報道宣判結果後,《中國日報》英文版引述朝陽區法院發言人說,法院就案件開過庭,但否認法官已經作出裁決,並開名指責有參與報道的《北京青年報》刊登"假新聞",指法院正在進行交涉,要求道歉與解釋。
另外,四川省重慶市渝北區禮嘉鎮和大竹林鎮的18位失地村民,就去年赴京上訪途中遭到暴力阻截。周一先後快遞"行政復議申請書"到北京市豐台公安分局,要求撤銷早前拒絕賠償的決定。
失地村民何國富表示,由於所屬的重慶市北部新區公安局一直推卸責任,他們只好要求直接向北京市豐台公安分局反映,希望借助在法院處理的過程中,對非法截訪團體,以及重慶當局作出嚴懲。何國富認為,河南非法截訪團伙罪成,令他們的案件增加勝訴機會。
記者問︰"河南的非法截訪團體被宣判了,如果你們的事情到了法庭的話,也有這方面的希望?"
何國富回答︰"對!肯定有這樣的希望。"
去年10月,18位失地村民赴京上訪途中,遭到80多名人員的暴力截訪行動,當中有官員和警察參與。及後被打村民向北京豐台公安分局,提出刑事賠償復議申請書,要求對方賠8村民約9萬元的人身傷害損失費用,以及賠禮道歉。不過隨後豐台公安分局否認有參與,拒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