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登朝的上訴案原定周五在深圳市中級法院開庭。到場聲援王登朝的賴先生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法院外戒備森嚴,一名網友因舉起要求"司法獨立"的橫幅,被帶走拘留。他說:"法院外有很多警察,便衣,還停了四、五輛警車,路口也有一、兩輛。他在外面打了將黃紙,寫上標語,就被帶走,聽警察說要拘留他24小時。"
賴先生又說,其後,幾名聲援者到法院鄰近一間酒店休息時,數十名警察突然到了要查他們的身份證,其中唐吉田律師交涉期間被帶走。
王登朝妻子李彥婷表示,王登朝原任職的保安公司人事部人員,周五一直守在她身旁,實際上是監視她,以免她與外界接觸。
她表示,深圳當局不斷找她談話,期間語帶威脅,令她情緒不安。連她在廣西老家的父母亦被騷擾。她說:"深圳的政府人員對我說,一不小心,你丈夫就會成為中國第一個被槍斃的政治犯,令我心情很不好。廣西當局亦有人去找我父母,說有事情政府幫忙解決,不要上訴,弄得我爸情緒不穩定。"

李彥婷表示,丈夫被捕時她已懷有身孕,兒子出生至今七個月,未見過父親一面。獲悉丈夫被重判後,幾乎崩潰。原來在深圳租住的房子,被停水停電,逼她搬走,她只好返回廣西老家暫住。周四帶同兒子趕來深圳旁聽,以為可以見丈夫一面。
她說:"丈夫進去後兒子才出生,他現在七個月,他老爸沒看過他一眼,想讓他爸看他一眼,也想讓他看他爸一眼。我感到很難過,很壓抑,很徬徨無助。"
代理二審的山東律師李金星表示,法院在開庭前一天才通知他們,違反三天前通知的規定,令他們無充份時間準備,他們與法院交涉後,二審延至下周四開庭。其後他會見過王登朝,他身體狀況尚好,堅稱自己無罪。他說:"我見到他了,跟他談話的內容現在不方便講,我們相信他是無罪的。"
王登朝原是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三級警員,及深圳市保安公司第七公司經理。他一直致力促進民眾的民主意識,他的朋友透露,王登朝經常自掏腰包,印製宣傳民主的單張,廣為派發。他於去年三月,正組織一個宣傳民主的活動時被捕,其後被控"貪污"及"妨害公務",他被指於2011年負責深圳大運會保安工作時,瞞騙上司,多招聘近千名保安人員,令公司蒙受損失。
王登朝於去年11月底被法院裁定罪成,共判刑14年。但律師指當局對王登朝的指控,理據不足,不構成犯罪。王登朝當時通過正常程式,獲上級同意招聘該數目的保安人員,涉及的金錢亦用作支付保安人員的工資,不存在任何貪污的行為。親友相信,當局以此為藉口,報復他從事民主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