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曾引起公眾嘩然的逾萬噸垃圾跨境傾倒太湖旁的案件,周二(31日)一審宣判,3名被告分別被重判4年半至5年半不等的刑期。有民間環保人士認為,相信量刑較重是為了回應十九大會議,環保部長對改善環境污染的承諾。希望重刑能起震懾作用。(文宇晴 報道)
涉及把上海市超過2萬噸生活垃圾同建築垃圾,跨省運至蘇州並傾倒在太湖西山島,導致嚴重污染的案件,周二(31日)在江蘇省姑蘇法院一審宣判。其中2名被告被控「涉嫌污染環境罪」罪成,分別判監5年半和5年。另一名被告被控「涉嫌詐騙罪」亦罪成,判囚4年半。
有「太湖衛士」之稱的江蘇環保人士吳立紅表示,雖然並不是第一宗被判刑的環保案件,但是刑期也相對較重。他認為,重判的決定或者與剛結束的中共十九大有關。
吳立紅說︰經濟高速發展,換來的是到處是污染,這種模式是不可取。所以說十九大習近平總書記講了一句話,他說「今後的發展,不是以經濟為重心,而是以環境保護為重心。」那麼,為了配合他的指示,可能對這個案子用了重判,我想是有關係的。
吳立紅指出,若只是重判這宗案件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相反對任何違法污染環境的人員或官員,都要作出嚴厲處罰,那麼才能起到警醒作用。
吳立紅說︰一系列的重判才能起到震撼作用,由於過去幾十年沒有重判,姑息養奸才會發生這麼多污染事件,屢禁不止。還有要「深挖」,垃圾的傾倒方和被傾倒方,幕後有沒有官方在運作,從中獲取「黑色利益」。如果有的話,這些官員也要重判。
福建環保人士張長建亦認為,這宗環保案件的被告均被重判,是與十九大中央表明有意改善環境的方向有關。不過他同時也覺得,被重判的3名被告,也只是小蒼蠅。
張長建說︰這案件可能對非法傾倒垃圾這方面日後會好一點,是一個好開始。但是這3個人只是小蒼蠅,如果是企業偷排的話,企業老闆被判刑的案子好像都沒有。
張長建說,過去中央也說過要加強環保方面的工作,可是地方政府卻不作為,甚至為了謀利而參與破壞環境的行為。
張長建說︰中央對環保這一塊,口頭上是說得很重視,但是地方政府有對策,口頭說重視環保,其實是漠視環保。地方政府能追責的話,環境才會改善,但地方政府很怕公眾參與環保,現在關於環保信息基本上都不公開的。因為地方政府不是要環保的政績,而是要利益的政績。
綜合大陸媒體報道,去年1月,姓孫的被告虛構能承攬江蘇省太湖西山島上,一個強制隔離戒毒所內的填埋工程,以繳納保證金為由,騙取了姓王和姓陸2名被告25萬元。同年5月至6月期間,姓王和姓陸2名被告擅自接收來自上海2萬多噸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傾倒至戒毒所宕口內。另有8艘載有垃圾的船隻,因被及時查獲而未傾倒。
違法傾倒導致嚴重污染,目前涉案污染行為造成公私財產損失近830萬元,之後的環境修復費用超過22萬元。
官方通報稱,涉及此案的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2名領導,被控「涉嫌瀆職罪」被捕。去年12月底已被提出公訴,法院尚未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