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靈敏刑滿出獄 堅持繼續申訴無懼坐牢


2018.05.07
release1 2018年5月7日上午,走出監獄的賈靈敏。(維權人士)
 

被羈押四年之後,河南鄭州普法老師賈靈敏周一(7日)刑滿獲釋,數十位全國各地的維權人士專程到監獄迎接。賈靈敏甫離監獄第一時間接受本台專訪,指會繼續作出申訴,並堅持以往的普法維權之路。(黃小山/文宇晴 報道)

多位維權人士發出的圖片和視頻顯示,賈靈敏在周一(7日)上午10時許,走出新鄉監獄的大門,而當局只允許家人在監獄門口迎接,大批遠道而來迎接出獄的民眾,被攔阻在遠離監獄大門的地方。

出獄後的賈靈敏在回家的途中,接受本台記者的專訪。賈靈敏表示,因為自己堅持不認罪,所以無法得到減刑,所以要坐足四年才獲釋。她強調自己無罪,所以不會認罪,哪怕是加刑都不會認罪。

賈靈敏說︰10點多點吧,屬於刑滿釋放,今天(周一)我出來的時候,它那個前面不讓站太多人啦,我家人在這兒,還有很多朋友在稍微遠一點的。各地的朋友都有過來,包括無錫的呀、北京的呀,還有這個山東那邊的,可感謝大家對我這麼一直的關注著。整整坐滿了四年,因為我不減刑,不認罪。我跟它(當局)說了,我不會認罪的,你哪怕就是不認罪加刑了,我也不會認,我沒有罪!

在問到接下來有甚麼計劃時,賈靈敏指將在短暫休息後,繼續開始維權,首先需要做的,就是為自己案件申訴。鄭州市政府為了把她關起來,直接干預司法,加上鄭州各級法院的枉法裁判,都需要給出一個說法。

賈靈敏說︰我先去看看父母,稍微休整一下,接著我會繼續我原來所做的事情。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訴。我(是)一個守法公民,沒有做過任何違法的事情,就蒙了不白之冤。我覺得主要責任人是鄭州市人民政府,如果沒有他們干預的話,那麼多的證據,不可能這樣判的。因為這個案子當中牽扯到四宗案件,幾個村子的拆遷,都有這個鄭州中院和鐵路中心法院,還有一個高新區法院的判決,是政府拆遷違法。拿到這樣的證據,法院還判我有罪。後來上訴的時候,大家把這些案例也都拿過來,但鄭州中院都沒有採信,我覺得是嚴重的一種枉法。

敏指出,四年的牢獄之災並沒改變她的想法,即使是再遭打擊和傷害,她都不會改變初衷。

賈靈敏說︰它不管是再讓我碰多少的壁、或再有甚麼樣的傷害,但是我會按照我原來的這種方法去做。如果坐一個牢就能讓我改變我的初衷的話,那也就不是我賈靈敏做事的風格。

就賈靈敏遭到官方不斷打壓,本台記者致電鄭州市政府,但有關人士聽聞是賈靈敏案,立即稱不知情,亦拒絕透露職能部門的聯繫方式。

鄭州市政府︰對,你有甚麼事嗎?那你是通過甚麼管道了解到我們這個電話呢?不好意思,這個我不清楚,我們這邊是那個維修電話,要不你問一下其他的吧,好吧?

賈靈敏原本是鄭州移民老師,2010年鄭州強拆家園,使她成為維權人士,並堅持為維權人士普法,因而長期被國安和國保重點監控。2014年5月7日,她被鄭州市警方抓捕,次年11月5日,被河南鞏義市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在賈靈敏入獄後,被指是抓捕賈靈敏的主要官員、因主導強拆而有「一指沒」綽號的鄭州市委前書記吳天君落馬,並因受賄罪判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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