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1名示威藏民被判刑

中國當局陸續向示威的藏民判刑。四川甘孜州法院近日判處11名藏民由三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其中爐霍縣七名疑犯為頭目。(海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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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新華社報道,爐霍縣近日一審判搶刧罪成的巴多、柔古尼瑪、機衛、更托、更絨澤仁、四郎達吉、西繞絨波十年至十三年不等刑期,剥奪政治權利及罰款。報道指多名被告帶動及伙同他人,用石頭、木棒等對當地信用社、派出所、警車、公安局辦公樓及移動公司等進行打砸,損毀公私財物,7人為首要分子,其行為構成搶刧犯罪。

而色達縣人民法院近日亦因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判處才楊、克江、澤讓、林邛三年至七年刑期。公布的案情,幾名被告任意損毀公私財物,令商鋪沒法營業,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構成尋釁滋事罪。才楊、克江、澤讓用暴力阻礙有關人員執行職務,他們的行為還構成防害公務罪。

報道又指,法院嚴依法律規定審理兩案,保障各被告的訴訟權利,他們可自我辯護,委託律師獲充分辯護權利,親屬及社會各界亦有到法庭旁聽。

甘孜州對外通訊仍然封鎖,記者曾致電爐霍縣及色達縣法院,查詢被判刑藏民關押那所監獄,電話沒法打通。

在印度的西藏人權民主中心發言人江白木浪指,中國藏區今年1月起,多個地方均發生藏民、僧人示威,四川法院近日的判刑不是第一次,早前青海班瑪縣向2月22日參與示威的五名藏民判刑。該組織統計,青海、四川、西藏那曲縣及一些地方,超過三十人被法院判刑,也有部分人判勞教。江白木浪又指,爐霍縣及色達縣十一名判刑藏民,目前未知他們在那所監獄服刑。

他說:我們了解到新華社剛公佈的有十一人,還有青海班瑪縣有五個人判刑,那總共十六個。前幾天,那曲地區有一個縣三、四個人判刑,總共加起來,我估計有三十幾個人判刑。

中國農曆新年初一,爐霍縣藏民要求西藏自由,發生大規模示威,印度藏民指,大約萬民藏民在霍爾廣場示威抗議,雙方發生衝突,公安開槍造成兩名藏民死亡。新華社則指,1月23日有人鬧事衝擊派出所,砸毁警車、店鋪,事件造成五名民警受伤,示威者1死4伤。

而色達縣在年初二發生示威,新華社指,鬧事者攻擊警方,造成14名民警受傷,警方開槍自衛,造成1死1傷,13人被捕。而西藏人權民主中心則指,有兩名藏民被警察開槍射殺,另有10人重傷。

另外,甘肅夏河縣博拉寺112名僧人,周二(20日)遊行至鄉政府抗議,當天半夜,四十多名僧人被警方帶走,其後經僧人求情,並簽署保證書後,全部被拘留僧人翌日獲釋,但武警包圍寺院。

印度藏族學者卓卓嘉嘎透過翻譯向本台指,事件後,博拉寺僧人正接受法制教育,並禁止任何人進出寺院,氣氛緊張。四十名獲釋僧人,週三都寫下檢討書才釋放。

記者曾致電夏河縣宗教局,一名官員指,博拉寺僧人接受常規普法教育,經常進行。他不清楚僧人是否不准外出。他說:普法教育,寺院法的宣傳教育,這是常效機制,以前有,一直都有,但詳細情況我也不了解。

新華社在事件後發佈消息指,六十多名博拉寺僧人遊行後,己被勸返寺院,目前夏河縣官員仍在寺院做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