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林受賄審結 法庭擇期宣判

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受賄案,周二(13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一審,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控罪指冀文林涉嫌受賄2046萬元人民幣。起訴書指控冀文林於2000年下半年至2013年一月,先後利用不同工作崗位之便,為多間私營企業提供幫助謀取利益。

起訴書又指控冀文林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04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