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酒案」4公民羈押近2年半 再被拖延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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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六四」27周年而出現的「六四酒案」,被控「煽顛」的四名公民羈押接近2年半,但案件移交法院後遲遲不開庭審理,最高法院再次將案件的審理期限延至下月中。有家屬表示被逼至「無路可走」,代表律師則指出,當年刑法的修正時罔顧法律界的反對聲音,賦予了最高法院無限延期的權限,其惡果已經漸漸呈現。(文宇晴 報道)

四川「六四酒案」的四名被告符海陸、羅富譽、張雋勇及陳兵,被羈押在成都已經接近2年半時間,近日網站「維權網」披露,因為最高法院再次將案件延期,因而仍然未正式進入司法程序。該案的審理期限延至11月18日,即在這限期之前,法院可擁有將案件開庭或釋放四名被告,甚至再度延期的權力。

符海陸的妻子劉天艷周三(24日)向本台記者反映,丈夫被拘捕之後,她一直奔走各個司法部門打聽消息,又聘請律師介入協助,可是案件一直未有新進展。加上丈夫被拘捕後,她為了照顧好家庭,身上的擔子也變得重了。

劉天艷說:法院沒有說11月18日開庭,只是把案件延期到那個時候,到那時候會怎麼樣還不知道。我沒有甚麼樣的想法,完全沒有路的那種感覺,反正不知道該怎麼辦。(生活)也不是很容易了,因上有老人下有小孩,只有我一個人在照顧,比較那個(吃力)。

就案中4名被告的情況,本台致電成都中院了解,可是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符海陸的辯護律師冉彤向記者反映,當年提出修訂刑法時,有關最高法院可以就不同案件延長審理期限的提議,曾引起法律界一片反對聲音,質疑和擔心法院的權力變得越來越大時,會成為一種藉口對被告進行長期拘禁。新的刑法修訂後幾年時間了,當年法律界擔心的事情也在多宗案件中慢慢呈現出來。

冉彤說:在修法的時候,「刑訴法」給了最高法院無限的權利,決定要延期就真的沒有辦法。從法律上來說是合法的,但從法律界來說這種立法是惡法,這種不受任何限制的規定,當然很容易會出問題的,但是法律就給予這個不受限制的特權。2012年修法的時候,法律界就提出了強烈的異議,可是反對無效,現在惡果在現實當中就慢慢呈現出來了。

冉彤又指出,法院對案件無限期的延期,除了是剝奪了被告的自由外,也阻礙了辯護律師正常的工作。他促請,中央能耹聽法律界的聲音,就有關的刑法條文再次進行修改。

冉彤說:檢察官可以透過法院的內部會議,法院審視後又可以無限期沒有任何限制,那法律不就是對律師的辯護權來說就完全失衡了?當然我們是希望再次修改,從法律本身來說,法院要無限的權利的話,這個確實不符合法治國家的原則。但是現在這種情況,可能短期內改變不了。

案情指,在2016年「六四」27周年前夕,符海陸自行在酒瓶上貼上諧音與「銘記八九六四」相似的商標而被捕。後來有份參與的張隽勇、羅富譽、陳兵亦先後涉案被捕,同樣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在成都市看守所。當時只在微博上轉發該酒廣告也遭刑拘的女詩人馬青,後來獲取保候審。

案件於去年的3月底被起訴至成都市中級法院,但其審理期限一再被最高法院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