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月底宣判 學者指案情嚴重難望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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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被控協助大陸企業行賄非洲政要的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還柙16個月後將於本月25日宣判。辯方律師向法庭呈上149封來自不同界別的求情信,請求法官以何志平的「已服刑期」作為量刑,即在宣判刑期時釋放何志平。但有熟悉美國法律的學者指出,該案牽涉到聯合國及其他國家,案情嚴重,相信法官不會從輕發落。(覃曉言 報道)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國家乍得及烏干達的官員,去年12月在美國被裁定當中七項控罪罪成,將在本月25日判刑,其代表律師周二(12日)向法庭呈上35頁陳情書,以及149份分別來自何志平家人、朋友、醫生同儕、病人及公共服務界別的求情信,提出向法官求情。

辯方表示,何志平對其行為深感懊悔,又形容他是「出色」的人,擁有「非凡成就」,一生都為他人「建立橋樑」。而他被捕至今在獄中還柙16個月已受懲罰,希望法庭以此抵銷刑期。無論如何判刑,何志平都會在餘生彌補過錯,促請法官考慮其背景及品格,向他判處「已服刑期」,即在宣判當日,即時釋放何志平。

何志平面對的七項控罪,最高刑期加起來多達65年,本身是律師的美國政治風險管理顧問方恩格向本台表示,法官一般不會判至刑期上限,會考慮被告的背景、年紀、對社會貢獻及案情嚴重性等,由於涉跨國犯案影響性大,他相信刑期不會在20年以上如此嚴重,但肯定不可能即時釋放。

方恩格說:這個案涉嫌到聯合國,還有一些國際慈善機構,這個貪污涉嫌到一些非洲國家的為中國共事,而且干涉其他國家的內政,我猜這個法官不會太寛容,當然會考慮他的年紀,還有身體情況,也會考慮一些他過去在香港社會有甚麼樣的貢獻,但是(法官)會做一個平衡。可能是會判得很重,但是不會到65年,因為沒有意義,他的年紀不會活到(多65年)。

至於有份撰寫求情信的包括何志平61歲息影女星妻子胡慧中、九旬母親何張燦霞、民政事務局前局長曾德成、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港區人大葉國謙等政界人士。

胡慧中手寫求情信提到,曾請求丈夫的舊朋友幫忙寫支持信,但飽受人情冷暖,她說:「其中大多數是曾經志平幫助過的人,有的朋友很樂意,有的不回答我,也就是拒絕幫回何志平,因為害怕得罪美國政府,因為志平落難了,因為覺得志平日後沒有前途,沒有再可以利用的價值了。」

本身是退休中學教師的何志平母親,在求情信開首即自稱為兒子「含着滿眶眼淚執筆」,她讚揚兒子成為醫生後,認真服務人群,後來加入政府「勤政愛民」。她又透露,何志平患有腦病及睡眠窒息症,怕他會在獄中逝去,她寫道:「希望能在古稀之年,有子相伴終年,若能再見吾兒一面,我死也瞑目。」

方恩格認為,百多封求情信陳述何志平的昔日功績和貢獻,確有利法官對他的感覺,但若出動九旬母親「打溫情牌」,以無人照顧母親的理由獲減刑則較難,因何志平本身有錢有地位。案件亦證據確鑿,即使提出上訴也未必獲准。

何志平落難,但當年招攬其加入政府的前特首董建華,及曾以行政會議召集人身分共事的前特首梁振英,都未有撰寫求情信。另中國華信能源高層提交的求情信中,亦不見華信主席葉簡明之名。

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接受本台訪問時指,在華為集團副董事長孟晚舟被捕後,中方及本港建制派都多次公開力挺孟晚舟,反而對何志平則劃清界線,對比強烈,更顯出中方對何志平「用完即棄」的涼薄。

呂秉權說:除了劉兆佳(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曾德成(民政事務局前局長)有一點工作關係的人士,在最後期願意去寫求情信之外,基本上整個建制派都跟他(何志平)劃清界線,因這些罪證實在太證據確鑿,大家亦有點掩耳盜鈴、自欺欺人,認為這是純粹的經濟犯罪案,純粹是(何志平)個人與民企的事件,但在更多人的角度來看,顯示到中國政府的功利,以及用完即棄的涼薄感覺。

外界雖一直指何志平案,美國存在政治目的,呂秉權認為何志平案證據確鑿,無論哪個國家政府也會採取執法,反而案件涉及龐大能源利益,涉事公司是否單純是民企,令人存疑。

69歲的何志平涉嫌賄賂多名非洲官員,為中國華信能源公司開拓商機,謀求石油開採權等生意利益,2017年11月在紐約被捕,被控以賄賂和洗黑錢等八項罪名,其中七項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入獄6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