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網絡融資平台「e租寶」非法吸金580億元人民幣案件,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週三(29日)二審宣判,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e租寶董事長及董事會主席丁寧、丁甸兄弟、總裁張敏等26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鈺誠國際控股集團判處罰金18億元;對安徽鈺誠控股判罰一億元;對丁寧以集資詐騙罪、走私貴重金屬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偷越國境罪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罰金一億元;丁甸以集資詐騙罪判無期徙刑、罰金7000萬元;同時對張敏等24人判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罰。
二審宣判後,將由一審法院進行涉案財產善後處理,盡快組織展開資料核實、資產變現、資金清退等各項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