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實錄】上司合謀偷油 糧庫巡查員成代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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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鹽城市一名糧油庫職員,因上司監守自盜偷油,蒙冤被指疏忽職守獲刑。妻子楊萍為平反丈夫遭誣陷,不斷努力爭取。誓言無論結果如何都不會放棄。(文宇晴 報道)

楊萍的丈夫張漢斌是鹽城市中央儲備糧庫的巡查員,因上司的貪腐違法行為成為代罪羔羊,更被判監3年零3個月。為了討一個說法,楊萍為夫申訴和告狀。

楊萍向記者反映,鹽城糧庫委託大豐市新海油脂公司收購油菜籽加工,並將成品油就地儲存,2013年2月3日,鹽城糧庫法人代表陳福海報案,稱發現部份存儲的油罐下層全部是水,懷疑被人偷走食油後,將酒桶灌滿水免被發現,估計損失600多萬元人民幣。

後來經過警方調查,扣查了3名疑犯,包括負責糧庫保管的邵紅旗、銷售部科長李學富,以及楊萍的丈夫張漢斌。

楊萍說,這是"賊喊捉賊",邵紅旗手持糧庫的鎖匙,若沒有陳福海的指令,他不敢私自開鎖讓油脂公司的法人代表朱德偉注水。最重要的一個疑點是,丈夫在案發的半年前已離職,而丈夫任職時,並沒有參與驗收工作,當時油罐的驗收資料一切正常,證明油罐裡沒有水。

楊萍說:主管鹽城糧庫的陳福海,合謀偷油灌水,把油盜走了。然後讓我丈夫做替罪羊,說12號和23 號罐1年多都沒有檢查。我丈夫說這怎麼可能?他每次都檢查,而且檢查的日期有都。判得最離譜的一點是,我丈夫是2012年8月離開這工作崗位的,但盜竊案是發生在2013年2月4日,這8個月後發生的事情,根本跟他沒有關係。

然而,案件的審理過程卻出乎意料,第一被告邵紅旗及第二被告李學富均判緩刑獲釋回家,張漢斌卻以"涉嫌怠忽職守"判3年零3個月。而原先被控告的油脂公司負責人朱德偉,後來改為其他較輕的罪名判監1年零2個月。

楊萍說:陳福海給錢中院賣通公檢法,這是很正常的。起訴朱德偉是涉嫌合同詐騙罪,但判他是拖欠工人工資。就變成這樣了。

丈夫成為代罪羔羊判監,一審、二審均敗訴。為了為丈夫討一個說法,楊萍不斷去扣門喊冤,更遠赴北京尋求助。可是,仍然失望而回。

楊萍說,案件2014年底二審維持原判後,她立即進行申訴,可是至今仍然沒有任何消息。她指出,明白司法未必能討一個說法,但她仍然要走這個程序。

楊萍說:我維權就走司法程序,南京省高院去年讓我們到鹽城中院申請再審,現在的申請期已經7個月了,但對方連回覆函還沒給。按照規定是3個月,但他沒法給我,因為案子錯得太離譜了。其實不打官司不知中國的司法有多黑,躺著都能中槍。

由於在當地無法得到公正的處理,楊萍也曾到過北京上訪,不過並沒有得到幫助,而她也了解到赴京上訪的成效不大,因而轉往網絡揭露事件。

楊萍說:這個司法根本都沒有用的,但這程序你還需要走,沒辦法,我只能在網上呼籲,只能把他們的醜事曝光。鹽城的媒體肯定不敢報道,省南京那邊的媒體肯定也不願意曝光。根本沒人理你,北京我也去過2次。去找中紀委,對方說你回去等,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他們沒辦法調查。
記者問:你怎麼看接下來會以一個怎樣的姿態走下去?
楊萍回答:走法律程序只是一個過程,估計也是維持原判,現在就是官官相護,我只能在網上發文曝光。
記者問:可是你覺得作用有多大?
楊萍回答:有沒有作用我也不知道,該我走的都會盡我的能力。不管怎麼說,你犯了法,難道不能讓我曝光一下?即使等我丈夫出獄,我還是要上訪,我還要繼續曝光。

就事件,記者曾致電報案人、鹽城糧庫法人代表陳福海的手機,但對方聽到是記者時便立即掛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