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如洪鍾】香港彌留,香港人是去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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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如洪鍾】香港彌留,香港人是去是留? 這是香港人特別難過的一星期! 有線新聞部本周二(12月1日)突然以粗暴手法進行大裁員,全城嘩然!有線高層原本一心把炒人責任全推給人事部,後來才自打嘴巴,承認有參與決定。在新聞部高層及後的聲明,稱受社會狀況及疫情影響,令經營變嚴峻,須進行架構重組及削減成本;承認被裁40人只是他們與人事部商議所得出;又作出3大承諾包括新聞的編採方針維持不變、未來2年不會再裁員。

這是香港人特別難過的一星期!

有線新聞部本周二(12月1日)突然以粗暴手法進行大裁員,全城嘩然!有線高層原本一心把炒人責任全推給人事部,後來才自打嘴巴,承認有參與決定。在新聞部高層及後的聲明,稱受社會狀況及疫情影響,令經營變嚴峻,須進行架構重組及削減成本;承認被裁40人只是他們與人事部商議所得出;又作出3大承諾包括新聞的編採方針維持不變、未來2年不會再裁員。

但事件觸發新聞部大批員工憤然辭職。 功臣離去不挽留,有線憑甚麼承諾「編採方針維持不變」?

香港新聞自由受到挑戰,而另一邊廂,司法獨立也再受衝擊。

周三(12月2日)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被判刑。三人涉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3罪。3人認罪卻未換來法官輕判,最後黃之鋒被判囚13.5個月,林朗彥判囚7個月,周庭判囚10個月。三人被判以重刑令人意外,裁判官王詩麗宣讀判決理由指:「被告包圍警總的行為,是衝擊警方權威,所以比一般未經批准集結更嚴重。」王官指,就算黃之鋒等人先前認罪,但3位有預謀且積極參與活動,集會具規模,亦致道路阻塞及帶有潛在風險,浪費警方資源,為了維護法律保障公眾秩序的精神,因此並沒有給予減刑。三人獲判罪前法官均未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反觀早前以金屬鑿刺傷社民連成員梁國雄腰窩的八旬老翁卻有完全不同的優待,當時的裁判官鄭紀航還形容被告「熱愛社會」。法庭是否還能主持公義?

同在周三,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營運總裁周達權及行政總監黃偉強到警署報到期間,被警方再落案起訴「欺詐」罪名。次日提堂時,《國安法》指定裁判官蘇惠德宣布押後案件至明年4月16日再訊,其中還不准73歲的黎智英保釋,需即時還柙監房,變相未開審先受五個月刑!當日「港版國安法」立法時,港澳辦等中央官員海誓山盟說該法例遵循「無罪推定」原則,但從黎智英被拒保釋即再次印證出中共的出爾反爾!

香港法庭公義不彰,法官判案結果又經常被文滙大公等黨媒批鬥,司法獨立已死,香港人不但求民主而不得,連守護香港不倒退這條底線也變得渺茫。

至周四(12月5日),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公布舉家流亡海外。民主派政治領袖自身難保,香港人究竟是否有說服自己留在香港的理由?

主持:鍾劍華、曹嘉超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