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港外望】英國正式通過BNO公民法律


2020.10.24

英國正式公布BNO公民移居英國的法律細節,指由明年1月31日起,可申請BNO居留簽證,5年簽證費用為每人250英鎊,包括其家庭成員,更表明申請數目沒有限額,也不會拒絕因民主運動抗爭被定罪有案底者的申請者。同時有條款以英國的公眾利益為理由,可拒絕中港官員、警察或親共者獲居留簽證。而獲發簽證者可在英國自由讀書與工作,可謂即時成為英國非永久居民,只是規限了不能領取福利;而定居5年後就可以申請成為永久居民,再一年後就符合完整的英國公民資格。

中國外交部繼續聲稱《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國在主權移交後,擁有任何責任,亦即繼續堅持《聯合聲明》已是「歷史文件」的說法;可是這份「歷史文件」的「備忘錄」,中方卻堅持仍然有效,指英國「違背」備忘錄中承諾「不給予BNO護照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然而最可笑的真相,就是簽署《聯合聲明》及其「備忘錄」時,根本就沒有BNO護照,而承諾中的護照,是已經在1997年7月1日失效的BDTC(英國屬土公民)護照,那麼中方如何能夠把兩本不同的護照,也沒有任何傳承關係的護照,視為同一本護照呢?這是代英國立法,干預英國內政嗎?

更奇怪的是,英國並沒有直接給予BNO持有人居英權,而是只是開放5年的「移民計劃」,開了一種移民的捷徑而已;英國的入境或移民政策,當然全屬英國內政,又怎麼變成對中國的「責任」了?英國喜歡給予甚麼人移民,關中國甚麼事?難道中國政府對自己如此沒有信心,害怕香港人大舉出逃嗎?中國形勢如此好,為何不作出反制?例如開放「中國國民(海外)護照」,讓全英國人符合移居中國的資格,令英國人「大舉出逃」才是啊!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人及嘉賓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