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最高检察院2月12日发布消息,原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共党组书记胡志强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西安市检察院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综合中国媒体报道,胡志强为原中共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之子,曾因涉及千亿矿权案遭举报买卖官职、受贿,并且干预该案件审理。
根据西安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胡志强在任咸阳市委常委、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榆林市委副书记、市长,榆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本人或通过配偶、亲属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被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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