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律师王永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中国民间的维权网星期六报道,辽宁大连沙河口区法院日前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维权律师王永航有期徒刑7年。王永航在北京的代理律师兰志学表示,王永航对判决不服,但提起上诉可能会被大连看守所阻止。据报道,判决书宣称的事实是王永航在境外网站发表文章。10月中旬,法院对王永航秘密开庭,家属和律师均未能出庭,王永航为自己做无罪辩护。据兰志学表示,他们代理本案后无法会见当事人,大连公检法司法部门完全置法律于不顾,公然践踏代理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权利。据报道,王永航曾经多次代理法轮功辩护案,2008年王永航在海外网站发表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论述对法轮功学员的定罪起诉毫无法律依据,因此遭到长期跟踪监控。今年7月,大连国保秘密绑架王永航,并暴力致他脚踝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