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烏魯木齊中院判刑19年的政治犯張海濤二審將於28日宣判


2016.11.24 15:00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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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新疆烏魯木齊中院判刑19年的河南籍人權捍衛者張海濤案的二審將於11月28日下午在新疆高院公開宣判。

據悉,去年6月26日張海濤被烏魯木齊警方以“煽動民族仇恨罪”抄家刑拘,後被以“尋釁滋事罪”正式逮捕。被關押近五個月後罪名從“尋釁滋事罪”變更爲“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今年初,他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和“爲境外提供情報罪”一審判刑19年。

海外的參與網星期四(11月24日)引述張海濤的妻子李愛傑說,張海濤的二審經歷了3次延期,現在終於要迎來二審判決了。她感謝外界友人的關愛和支持,感恩大家對張海濤在看守所遭受酷刑虐待的關注和呼籲,並感謝廣東劉正清和陳進學兩位律師不遠萬里、不計得失數次趕赴新疆爲張海濤案奔走。

 

(責編:寇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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