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旦起,中国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等法规上路,其中规范公民领取身分证应录入指纹并扩大警察查证范围、大中型企业应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
广州一份日报报导,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上路后,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分证,应录入指纹信息。」
同时,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加强对泄漏公民个人讯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泄漏公民个人信息,不仅要面临刑事处罚,还要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
此外,修改后的居民身分证法扩大警察查证的范围。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政府规定场所,警察可以检查人员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