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费涉贪案 陈水扁更审判无罪
在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涉国务费、南港、洗钱等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更一审宣判。陈水扁被控国务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其他部分判应执行刑2年8月。妻子吴淑珍判应执行刑11年6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等人因分别在国务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陈敏薰涉买官案等被控贪污、洗钱,陈水扁、吴淑珍一审时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二审时改判2人有期徒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最高法院去年11月间将龙潭案、陈敏薰涉买官案判陈水扁、吴淑珍17年6月徒刑定谳,将国务费、南港、洗钱等案发回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