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导演钮承泽去年六月以冒名顶替的方式夹带中国籍摄影师进入海军左营军港登舰勘景。高雄地方法院周五宣判,判处钮承泽有期徒刑五个月,缓刑两年。
判决书指出去年六月钮承泽为了拍摄电影「军中乐园」,向国防部申进入左营海军基地登舰勘景。钮承泽明知依照「要塞堡垒地带法」,中国大陆籍人士不得进入军事营区,却以冒名顶替的方式夹带陆籍摄影师曹郁进入海军左营军港登上军舰,因此判决被告罪名成立。
钮承泽被判处有期徒刑五个月,得易科罚金,缓刑两年,并向公库支付新台币六十万元(折合人民币十二万元)。
钮承泽曾于雄院开庭审理时认罪,希望法官轻判缓刑,并表示因财务吃紧,如果缓刑有附带条件,能以义演等义务劳务方式取代缴款给公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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