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院星期三(12月24日)在就新余市人大原主任周建华上诉一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改判周建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周建华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江西高院称,周建华利用职务之便,在干部提拔、工程承揽、矿山纠纷等多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或索取贿赂,总计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据悉,周建华去年一审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国际媒体报道说,他此次被改判无期,可能与他的前妻在2013年揭发中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有关。被指涉及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案的苏荣已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落马,接受调查;其妻与侄子则因严重经济犯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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