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翰林辱国旗非法集结罪成判囚4个月

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钟翰林2019年通宵留守立法会抗议,企图阻止《逃犯条例》通过。钟翰林当日早上损坏一支属“保卫香港运动”的中国国旗,被控一项侮辱国旗及一项非法集结罪,周二(29日)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钟翰林判囚4个月。

案情指,19岁学生钟翰林被控于2019年5月14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与其他人争夺一枝中国国旗,并将旗向上抛走,公开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国旗;并在同日同地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黄雅茵早前裁定,钟翰林将国旗连同旗杆扯下,其后拿着国旗及断杆唵开,屈膝折断旗杆,再跳起抛走国旗,属有意哥污及侮辱国旗。裁判官又指,钟翰林在抢国旗前,曾联同一名橙衣男子和戴太阳帽女子争夺国旗,认为3人争国旗有共同目的,使人担心社会秩序及安宁遭扰乱,裁定被告参与非法集结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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