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政府再次释放十二名內安法令扣留者

在舆论压力下,马来西亚政府17号再次释放十二名在内部安全法令扣留的人士,但是还有三十人还在扣押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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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实施了半个世纪的内部安全法令在今年四月被废除,由国家安全罪行法取代之,但是政府在这个期间并没有释放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扣留的人士,引起维权团体的抗议,政府迟至这个月才陆续释放第二批扣留者。

马来西亚內政部长希山慕丁17号在巡视吉隆坡一所监狱之后对外宣布,政府决定释放十二名內安法令扣留者,而且立即生效。希山说,政府是经过考量,对监督和改造扣留犯的过程感到满意,并確保扣留者已经痛改前非,他们也不会对国家安全带来威胁之后,才作出释放的决定。

对于维权团体持续性的抗议施压,以及扣留者发动绝食抗议,希山慕丁表示,政府不是在舆论施压或其他政治考量下做决定,反而是权衡国家利益,人民安全和个人权益之后,才决定释放这批扣留犯。

政府在八月初释放了第一批为数三人的内安法扣留犯,这次是第二波的放人行动,但是仍旧有三十人还在扣留营当中。

对此,人权委员会认为,既然政府已经在今年四月废除了内部安全法令,政府应该立刻释放所有扣留犯,而不应该以任何理由延迟释放或继续扣留他们。

维权组织废除内安法令联盟也指出,內安法令已经废除了,所有扣留者应该被释放或被控上法庭,而不是无限期地继续遭到扣留。该组织也呼吁政府停止以残酷迫害手法对待扣留犯。

马来西亚政府在六十年代以内部安全法令对付共产党颠覆分子,在共产主义威胁结束之后,政府继续以这项法令对付政治异议人士,它允许警方不需要经过司法审讯就能逮捕和长期扣留怀疑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人权团体抨击这项法令违反法律原则以及侵犯人权。

虽然政府在今年四月废除这项恶名昭彰的内安法令,并以国家安全罪行法令取代。后者已经在今年7月31日生效,但是人权团体和反对党批评新法令换汤不换药,继续允许警方不需要审讯而预先扣留嫌犯,违反国际人权标准,他们要求政府撤回或修改新法案,但是没有获得政府的积极回应。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陈婷从吉隆坡发来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