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雷樂天:從毛星火訴莫言案看“統制派”和“皇道派”之爭
2024.03.21
起初微博用戶“說真話的毛星火”在網絡上宣稱將起訴莫言時,不少人只是以丑角來看待他。等到白紙黑字的訴狀面世時,人們才知道他是玩真的。當胡錫進稱之爲一場自我炒作的民粹鬧劇後,他揚言要起訴胡錫進。當圍觀者只能在毛星火和胡錫進之間二選一時,訴訟輸贏已經不重要了。無論誰贏得訴訟,這個國家都已經輸了。
已故民運人士陳子明曾借用日本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的“統制派”和“皇道派”之爭,對當代中國的相似意識形態景觀作過一段精闢刻畫:前者主張調和國內矛盾,實現對黨政軍民學的“統制”,致力於對外爭奪“生存空間”,而另一派則鼓吹“打不過鬼子就殺漢奸”。如是觀之,“漢奸”就是莫言,毛星火就是皇道派,胡錫進就是統制派。
正如皇道派認爲,對天皇的褻瀆就是對日本民族的侮辱,就是對他們自己的冒犯,毛星火也認爲,對毛澤東的貶低就是對中國人的貶低,就是對他本人的貶低——他稱莫言的一大罪狀是其“貶低中國人民”,卻要求莫言“向毛主席道歉”。正如皇道派以下層憤青爲主,毛星火也是籍籍無名的網絡青年寫手。正如皇道派刺殺的對象是社會地位與之懸殊的內閣總理大臣和三井財閥理事長,毛星火攻擊的對象也是社會與之懸殊的中國藝術研究院文學院院長兼中國作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
刺殺和訴訟縱不可同日而語,但訴訟只是“討奸”的起點而已。毛星火早前就宣稱:如果莫言沒被處理,他就要用暴力手段懲罰莫言;他還表示:如今社會被資本扭曲、物慾橫流,他願效法用鮮血和死亡來喚醒民衆。暴力、鮮血、死亡——毛星火不難在三島由紀夫自編自導自演的《憂國》(1966年)中找到共鳴。片中主角(三島由紀夫飾)在1936年皇道派反對統制派的“二·二六政變”未遂後剖腹自殺,而三島由紀夫本人也隨後在一場未遂政變後剖腹自殺。在煽動政變的檄文中,三島由紀夫譴責物慾橫流的日本社會“墮落”,要求自衛隊成爲一支捍衛日本天皇和民族傳統的軍隊,而非美國的附庸,然而應者寥寥——毛星火在微博上的擁躉也不過胡錫進的九牛一毛。
在以胡錫進爲代表的統制派眼中,主張自下而上推翻資本主義和議會政治、通過“清君側”實現“昭和維新”的毛星火及其擁躉,此番突然襲擊,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企圖暗中奪權,大有炸平廬山,停止地球轉動之勢。統制派固然不滿“大正民主”的政治亂象,但總力圖維護既存社會等級和政治秩序。胡錫進在“鴿派”外交官吳建民大使罹難時致以哀悼,在大作家莫言遭起訴時爲之辯護,如今遭到皇道派圍剿,堪稱“尊毛討奸”的首壇祭品。
其實對於“漢奸”莫言來說,訴訟和非議不啻爲另類的榮譽。薩特不僅曾遭起訴,還曾被在香榭麗舍大道遊行的法國退伍老兵索命。主張廢除自衛隊的大江健三郎和在雞蛋和高牆之間永遠站在雞蛋一邊的村上春樹,都被日本右翼視爲“賣國求榮”。若將大江健三郎的政治主張移植到中國,就相當於要求解散中國人民解放軍。畢竟若連爲國服務的自衛隊都得廢除,“聽黨指揮”的武裝力量就更沒有理由存在了。比起大江健三郎的敢言,以筆名“莫言”提醒自己“少亂說話、少惹麻煩”的管謨業幾乎是政治上的啞巴。
可就是啞巴,也陷入文字獄中了。在當代華語文壇上,從閻連科、嚴歌苓到方方,關注人類境況和社會批評的嚴肅文學作家並不罕見。莫言之所以首當其衝,無外乎是“槍打出頭鳥”。毛星火對莫言的“漢奸”指控,並非他的發明。自從2012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以來,指責莫言爲“文化漢奸”的聲音就不絕迴盪在以“烏有之鄉”爲代表的“烏有系”媒體周圍。不過,彼時中國輿論空間尚且呈現出一番相對多元的景象——袁騰飛還在《百家講壇》,畢福劍還在央視主持,茅於軾還未出走加拿大……採取民粹排外話語和極端激進姿態捍衛中共政治壟斷甚至鼓吹復辟經濟壟斷的烏有系,畢竟遊離在建制派主流之外,甚至還曾因擁戴“閱青史/問中華兒女/誰來接班”的太子黨薄熙來而一度遭到關停。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廈將傾非一日之功。從與之爭鋒相對的“南方系”自由派媒體在2013年《南方週末》特刊事件後一蹶不振,到周小平、花千芳等民族民粹主義意見領袖參加2014年全國文藝工作座談會,從2016年《炎黃春秋》編輯部被“騰籠換鳥”,到2019年天則經濟研究所被迫關閉,從《英雄烈士保護法》(2018年)、《愛國主義教育法》(2023年)出臺,到將“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行爲列入《治安處罰法》處罰範圍的意識形態立法……自2013年《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出爐後,在高牆縫隙之中生長起來的中國公共領域,就在一語雙關地意義上日益“烏有化”。那些從“舊時代”裏一路走來的文化名流們,記者或律師,學者或作家,要麼銷聲匿跡,要麼四海爲家。莫言的輿論困境與日俱增,終於落到今天這般田地。就在2022年,烏有系要角司馬南還曾碰瓷莫言“文學作品永遠不是唱讚歌的工具”說,稱文學作品也可以用來唱讚歌。
文學作品當然可以用來唱讚歌。問題是司馬南們禮讚的究竟是什麼——套用陳獨秀《敬告青年》提出的六點命題——自由還是奴役、進步還是保守、進取還是退隱、普世還是鎖國、實利還是虛文、科學還是迷信?從烏有系無限熱愛金氏朝鮮、一貫敵視改革開放的立場來看,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該來的總歸還是來了。始終微笑的劉和珍君終究還是被打死了,大隱於市的莫言終究還是遭起訴了。但遭起訴的不僅是莫言,還有莫言作品的出版社,還有出版社的文化審查機關,還有指導文化審查的文藝政策,還有制定文藝政策的領導人,還有領導人所遵循的路線方針,還有路線方針的總設計師。在這場意味深長的政治審判中,靜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一個時代的寂寥背影。
在中國公共領域“烏有化”的過程中,2018年通過並施行的《英雄烈士保護法》功不可沒,也是毛星火起訴莫言的主要依據。顧名思義,該法保護的對象是英雄烈士。但值得注意的是,該法並未附有《一份應予保護的英雄烈士名單》,甚至未對“英雄烈士”的範圍予以明確。
《英雄烈士保護法》有兩處涉及英雄烈士的描述。第七條規定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是“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紀念設施”。按照人民英雄紀念碑150字碑文的說法,“人民英雄”指的是1840年至1949年間鬥爭和革命中的“犧牲”者。按照這一定義,起草碑文的毛澤東本人顯然不在其列。因此,貶低毛澤東並不構成對該法的違反。
該法第二條對英雄烈士的描述是“近代以來,爲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而畢生奮鬥、英勇獻身”。如果“畢生奮鬥”而未“英勇獻身”者也在受該法保護的英雄烈士之列,且我們認爲毛澤東所領導的中共武裝奪取政權的事業符合“爲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的描述,那麼引用《英雄烈士保護法》起訴貶低毛澤東的言行,確有依據可言。
然而,毛澤東並非惟一因此躋身受保護英烈名單的人。這份名單至少應當包括中共武裝奪取政權過程中功勳卓著的七人——毛(澤東)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林(彪)鄧(小平)。如此一來,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罪大惡極者,實非毛澤東本人莫屬。且不談高崗、饒漱石、彭德懷、黃克誠、張聞天、周小舟、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等“開胃小菜”,毛澤東在1966年《炮打司令部——我的第一張大字報》中不點名地批判劉少奇、鄧小平“何其毒也”,從此引發全國範圍內聲討“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和“第二號走資派”鄧小平的大規模點名批鬥,顯然違反《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二十二條關於“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公共場所、互聯網或者利用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的規定。
在黨領導一切——壟斷公共場所、互聯網、廣播電視、電影、出版物的中國,能夠對英雄烈士或者任何一個人造成最大侮辱和誹謗的,必然是黨的領導,而不在於時時事事處處受到黨的領導的一介文人。文革期間侮辱和誹謗劉少奇者不計其數,但沒有誰能夠比“一句頂一萬句”的毛澤東動用國家機器對劉少奇施加更大的侮辱和誹謗。因此,繼起訴莫言和胡錫進後,起訴案情更爲重大、情節遠爲嚴重的“批鄧、反擊右傾翻案風”主謀毛澤東、劉少奇專案組組長周恩來以及“三七開”毛澤東的歷史虛無主義始作俑者鄧小平和陳雲等等,已經刻不容緩。根據《英雄烈士法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上述英烈的“近親屬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且即便近親屬不提起訴訟,檢察機關也可以依法代行。
話說回來,根據“爲了爭取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促進世界和平和人類進步”這一描述,將孫文、黃興、蔡鍔、宋教仁等列爲英雄烈士,將慈禧、袁世凱、溥儀、汪精衛排除在外,大概並無爭議;但毛澤東所領導的中共武裝奪取政權的事業是否符合這一描述、中共“老一輩革命家”即建政元勳是否屬於英雄烈士,本身就值得商榷。
關於新中國的建立是否具有“人民解放”而非“打江山、坐江山”意義上的合法性,劉曉波和王希哲《雙十宣言》(1996年)已經作了令人信服的解答:中國共產黨政權革命的合法性,取決於是否兌現和捍衛1945年國共《雙十協定》中“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及黨派平等合法”的條文。如果取代國民政府的是多黨聯合執政的民主政府,國共內戰就是一場中共領導的解放戰爭,爲之犧牲者就是當之無愧的英雄烈士。如果不然,那就正如莫言在遼瀋戰役紀念館的題詞:“炮火連天,只爲改朝換代;屍橫遍野,俱是農家子弟”。中國歷史上爲改朝換代而死的人不計其數,但朱元璋不算而孫文算英雄烈士,原因就在於前者不具有後者所具有的“解放”意義。
以“解放”爲評價一個人是否屬於“英雄烈士”的標準來看,毛星火不僅沒有維護真正的英雄烈士,恰恰反其道而行之,爲假英雄、真敗類唱讚歌。毛星火引用提到莫言小說反映出中國食人風俗,作爲莫言“貶低中國人民”的證據。中國食人現象並無事實上的爭議,問題是如何看待這一現象。如果毛星火們以食人爲恥,就應該以魯迅《狂人日記》中“四千年來時時喫人”爲恥,就應該以充斥着大規模食人現象的改革開放前三十年爲恥,就應該爲毛澤東爲恥,就應該爲五四新文化運動以來追求科學和民主的潮流爲榮,就應該爲八十年代“新啓蒙”和八九民運爲榮,就應該以中國民主運動中湧現出來的英雄烈士爲榮。
毛星火要求莫言賠償每位中國人一元“名譽損失費”,合計15億人民幣。假如莫言因爲寫作中“貶低中國人民”造成的“名譽損失”就需賠償如此鉅款,難以想象一箇中國人民帶來不可估量的生命財產損失的人應該如何謝罪,而對這個人的頂禮膜拜又對中國人民構成多麼嚴重的貶低。在他們眼中,數千萬中國人非正常死亡和全民族的貧窮落後,成就了一位偉大的愛國者而非罪惡的禍國者,這難道不是最爲徹底的恨國黨、真支黑和逆向民族主義嗎?
四十多年前,《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將毛澤東的是非功過分爲“革命”和“建設”兩個部分來評價,試圖與“建設”時期的“錯誤”劃清界限;三十多年前,一批知識分子試圖實現他們當年參加“革命”的民主初衷;這一嘗試雖然以失敗告終,但中國也進入到一個新聞言論出版相對寬鬆的時期。然而隨着質疑天皇神聖不可侵犯的聲音在過去十餘年間被逐漸消失,事態終於惡化至如今人們只能在毛星火和胡錫進之間兩害相權取其輕的地步。可無論是對莫言發起死亡威脅的毛星火,還是呼籲增加至1000枚核彈頭的胡錫進,都在將這個國家推向絕壁,而全體國民都將爲之付出代價。廣島和長崎的倖存者知道:在高牆崩塌的片刻,所有雞蛋都將被碾壓得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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