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到人类、国家,小到家庭、个人甚至一个具体行为,只要你做出了行动,就必然会产生后果,这是谁也无法逃避的自然定律。而就在或行善积德,或作恶造孽之间,这个定律依循它的准则调节着自然与社会。
因此,想要未来得到好的结果,想要把握未来,就必须在行事之初,做出正确的选择:做好事还是做坏事?怎样去做?
《易经》所说的“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在做任何事情以前,务必请三思而后行。弄明白自己是否已经做好承担将要实施行为的直接与间接后果的准备。
2015年12月1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全球马格尼斯基人权问责法案》。该法案授权美国总统可以制裁外国的人权迫害者,并且可以禁止这些迫害人权者入境,还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实施制裁。该法案现已送交众议院,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听到这个里程碑似的消息,我心中感到些许安慰,也让我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
三年前,我一到美国,便向国会提出了该建议,与朋友们共同努力三年多,事情总算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遭受过中共迫害的人民都知道,中共的爪牙帮凶们在执行他们主子的邪恶命令时,多自知理亏,常以“是上级领导叫我们这样干的”,或“是党让我们来为党办事的”等为借口为自己的恶行开脱罪责。似乎在说责任应该由决策者承担,执行者可以不负责任。
在此我想警告中共的那些打手们:别拿党当挡箭牌!中共已自身难保,不要为了一时的蝇头小利而付出为中共陪葬的代价!你们这些不负责任的说法,连“好汉做事好汉当”的绿林人士都不如,尽管你们把他们中的一些人叫作“黑社会”。
就连中国的《公务员法》也有明确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所以“离地三尺有神灵”,都给你记着呢,不要心存侥幸,以为会逃脱应有的惩罚。
这个法案的出台,既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也会进一步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若运用得当,在全球普及,不仅可以把普世管辖权向前大大地推进一步,让作恶者无处可逃——只要作恶就必然面对正义的审判,同时还可淡化国家概念,确认人权高于主权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从而更有益于捍卫普世价值。
是人就有人权,人权在生活中的地位应该与水和空气同样的重要。因此,捍卫人权应该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责任和目标。为了让普世价值……又称普适价值成为全球的共同准则,让我们一起推动先从运用这部法律开始,让中共迫害人权者受到他们罪有应得的惩罚!携手把中共专制独裁政权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2016年元旦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