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傅申奇:兩會的聯想
北京在舉行兩會,幾千名被中共授予榮譽和地位的各界寵兒,耗費着民脂民膏,按習大帝的劇本演戲,毫無懸念的要爲披着新外衣的帝制完成合法化的程序。這一切,符合憲法嗎?不符合,因爲憲法宣告:1949年之後“中國人民掌握了國家的權力,成爲國家的主人。”中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正在舉行的全國人大“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不應由黨的領導人的個人意志主宰。但又符合憲法,此話怎講,因爲憲法明確規定了中共的領導地位。即便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也必須在中共的領導之下,而全黨服從中央,中央服從核心。核心做的一切不受憲法約束,相反,憲法必須爲中共及其核心所做的一切提供合法性的依據。這就是中共及其得益者不敢承認的基本事實。
我不由得想起1987年9月16日在美國憲法誕生兩百週年之際,美國總統里根關於美國憲法發表的著名演講,他談到了美國憲法的獨特性,他說:“世界其他國家的《憲法》基本上都是政府告訴人民可以做什麼,我們的《憲法》是人民告訴政府可以做什麼,而且只能做《憲法》上規定的事,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權力。”
但中國和里根說的“其他國家”還不同,兩千多年的皇權專制是不需要憲法的,皇帝說的一切,都是不可違抗的聖旨,“朕即法律”。一切法律的頒行和解釋,所有一定品級的文武官員的任免、獎懲和升貶,全國性財政、賦役、的徵調和開支,對外和戰與對軍隊的調遣、指揮,都由皇帝一人決定。皇帝控制和指揮着整個國家機器的運轉。辛亥革命結束了皇權專制,創立了亞洲第一個民主共和國,但是革命橫遭腰斬,中國大陸又經歷了一段漫長的黨權專制時代。黨取代了皇帝,甚至要完全控制人的精神世界,黨權專制也是不需要憲法的,“黨即法律”。其極致形態是不加掩飾的黨權皇帝的獨裁,毛澤東是一世,而習近平則是繼承毛澤東衣鉢的二世。儘管中共制定了憲法,也有許多好看的文字,那隻不過是紙面文章,一切的一切,都以不損害中共的統治利益爲前提。所以中共的憲法從法的意義上講就是一張廢紙,一種裝飾,其作用是愚弄民衆欺騙世界。實際上中共只是玩弄憲法,中共可以隨意釋憲,修憲和廢憲。文革十年就是中共完全廢憲的十年!
我希望做新時代的喜鵲,向中國人傳遞喜悅的信息:黨權專制已經盛極而衰,中國已經來到了黨權衰落,民權興起的新時代!憲政民主的民權時代即將來臨!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