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哲学家哈耶克说:“平等对待人们和试图使人们变得平等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自由的前提,后者是一种新的奴役形式。”
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们可以评判一下有关平等的讨论中非常流行的关于“结果平等VS.机会平等”的争论。
平等对待人们不是因为人们事实上是平等的。哈耶克说:“正是因为人们事实上是不平等或不相同的,所以我们才能够平等地对待他们。如果所有的人在天赋和倾向方面都是完全相同的,那么为了实现任何一种社会组织,我们就必须区别对待他们。”人们事实上是不平等的,这一点在社交网络上表现得十分明显:社交网络符合幂次定律,多数人的粉丝很少,少数人拥有大量的粉丝。幂次定律是像社会这样的自组织系统的特点。幂次定律的世界中不存在事实上的平等。人们无论在智力和财富上,还是在权力和影响力上,都是不平等的。
平等对待人们也不是为了使人们变得平等。如果人们事实上是不平等的,那么平等对待他们只会使人们之间天然存在的不平等长期保持下去。事实上,一个社会越是平等地对待所有人,人们之间的不平等就越是由先天因素造成的。因为在一个平等对待所有人的社会中,导致不平等的社会因素已经被消除了。
一定有人会说,虽然人们事实上是不平等的,但是“事实”并不意味着“正义”,我们可以采取各种矫正措施,努力使人们变得平等。
然而使人们变得平等必然要破坏社会的自组织结构。让我们想像一下民主政治:每个成年公民都有平等的一票,也都有参加竞选的权利,但是每个人事实上拥有的政治权力(如领导能力、话语权和影响力等等)是不平等的,能够当选公职的只是少数人。现在再想像一下:假如有人要改变这种现状,要让每个人的政治影响力完全平等,因此所有的公民都要在国会发言,每个人发言的时间也完全一样……想像一下会发生些什么——国会恐怕会陷入一片混乱,数以百万计的公民每人发言同样多的时间,恐怕无法真正讨论任何问题,更不用说通过立法了。这样的国会只能当作摆设——真正的决定只能由某一个人或一小撮人在幕后做出。结果平等就意味着破坏社会原有的自组织结构,使人们变成一盘散沙,孤立无援地面对一个极权主义的国家——只有极权主义国家才能让人们变得完全平等(除了一小撮掌权者之外),然而极权主义国家只是实现结果平等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因为拥有了一切权力的独裁者也许更愿意建立严密的等级制度。即使结果平等真的值得追求,我们恐怕也不愿意付出此种代价。
谈了结果平等之后,我们再来谈谈机会平等。反对结果平等并不意味着我们要赞同机会平等。机会也是不可能平等的,因为机会不是由某一个人或一小撮人来分配的。机会是各种偶然因素的组合,没有人能够分配机会,因此也就没人能够确保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机会。
只有一种“机会”是可以而且应当平等的,这就是那些由国家来分配的机会——例如担任公务员的机会。不过这种机会平等恰恰就是哈耶克所说的“平等对待人们”。
如果一个政府把平等对待人们当作自己的原则,就应该取消累进税,改用单一税;还应取消给各种特殊利益集团的福利和补贴——如果一定要有福利,也应该仅限于给所有人发放同样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这样的社会才能成为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