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际通告还是通缉令?(魏京生)


2017.04.21
消息人士独家提供.JPG 郭文贵(消息人士提供)

前两天美国之音播出了中国商人郭文贵的直播节目,谈论中国的商界和权贵之间的丑闻。在节目预告之后和播出之前,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了红色通告,试图阻止美国之音的节目播出。阻止郭文贵先生揭发中国官僚集团的丑闻。而且在节目播出的时候,造成了直播中断。

这件事情立刻就在国际媒体上引起了轰动效应,包括网民和听众在内,大家纷纷猜测事情的原因。集中在两个问题上,第一个是谁的命令,迫使美国之音中文部主任下令停止直播?第二个问题,中国政府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到底是红色通告还是红色逮捕令?它到底有什么效力?

第一个问题有待于调查,暂时无法作出解答。现在就第二个问题给大家作一个粗浅的分析。

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都把国际刑警组织形容为一个警察组织,把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的通告,翻译成为通缉令,也就是通告逮捕令。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导,可以认为是故意误导中国人,制造恐怖气氛。

首先。国际刑警组织是一个非政府组织,或者叫做非盈利组织。这是它注册登记获得准许的性质。它不拥有任何国家警察的权力,也没有任何国家授予它任何等级的司法权力。所以国际刑警组织无权发布任何级别的逮捕令,包括拘留等等指令。它只能向成员国发布通告。

但是,国际刑警组织确实不同于其他慈善目的,或人权保障的非政府组织,它的服务对象是各国的司法机构,包括警察机构。在前两天国际刑警组织回复美国之音的文件中,他们是这样解释的:

但是,国际刑警组织的许多成员国却认为,红色通报是一项有效的临时逮捕请求,特别是如果它们通过双边引渡条约与请求国相关联。在根据红色通报进行逮捕的情况下,这些逮捕行动是由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的国家警察官员实施的。

国际刑警组织不能坚持或强迫任何成员国逮捕红色通报所涉及的个人。国际刑警组织也不能要求任何成员国应另一成员国请求而采取任何行动。每个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在其境内自行决定赋予红色通报何种法律价值。

这段解释的自相矛盾之处,就在于它超出了自身性质规定的通告的界限,承认他是一项有效的临时逮捕请求。也就是拥有了跨国的司法效力。这正是我和国际司法界,舆论界强烈批评它的原因。我们在今年四月初,在它的总部所在地法国里昂组织了一系列活动,希望对这个组织超越它的权限的活动形成制约。历史的经验证明,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会成为灾难。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也像现在的中国一样,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得了国际刑警组织主席的任命。当时的纳粹秘密警察头子海德里希,和另外三名纳粹分子相继成为国际刑警组织的主席。这段时间的国际刑警组织,在协助纳粹追捕抵抗运动人士和犹太人上面,起到了重要的助纣为虐的作用。

现代他们也没有停止这种活动。我本人就多次被国际刑警组织通告成为恐怖分子,并被扣押搜查。包括很多国家的海关长时间扣留我不准出入海关;甚至西方国家不发给我长期签证,都和这种通缉令有关。前两年著名民主派人士王炳章和彭明的被捕,彭明先生在监狱中离奇死亡。都和国际刑警组织被中国政府利用,有直接的关系。

最近中国政府对国际刑警组织的控制力高度增长。在打击海外流亡异议人士的同时,开始成为打击党内异议人士的工具。众所周知,中共的反腐败运动,已经成为清党运动。专门用来打击对习近平、王岐山拥有不同政见的党内人士。中纪委的天网行动,就是告诉所有反对派人士,你们即使逃到天涯海角,我们也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将你们逮捕归案。

这样的国际刑警组织,已经成为习近平制造独裁政治的工具;已经在严重地干涉了中国的内政;也严重地超越了一个非政府组织的权限。也正在迅速地走向纳粹恐怖工具的老路上。

这正是我和国际社会所担忧的,也是各国政界,学界和媒体需要强烈批评和要求他们改革制度的原因。我们不希望国际刑警组织再一次成为独裁法西斯的工具,我们希望它改革体制和制度,继续发挥打击刑事犯罪的正面作用。并且建立起有效的监督体制。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中国秘密警察头子担任主席的形势下,他们正在消极抵抗,拒绝各界多年来的批评和监督。继续坚持成为各国独裁专制的工具,以便获得他们维持存在的经费,成为实际上的盈利组织而不是获得批准的非盈利组织。

据各国媒体不止一次的报道,国际刑警组织的信誉和经费逐年下降。很多民主国家因为对其行为不满,减少了对它的捐款。中国已经成为国际刑警组织获得捐款的大户,这被怀疑是国际刑警组织成为习近平政治工具的主要原因。

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这个组织的信誉和经费会更进一步下降,直到它成为中国警察部门的附佣。我相信届时将会有新的,更有规矩的组织替代它的正面的功能。法西斯工具的组织必将消失。我和各国正义志士们会为此继续努力。

(文章仅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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