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书解读 | 余杰:当普通法遇到共产党 吴霭仪《拱心石下:从政十八年》


2019.12.01
yt1105l.jpg 吴霭仪著作《拱心石下:从政十八年》封面(Public Domain)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

《孟子》

 

香港是一个实践普通法的先进城市

阅读香港前民主派议员、资深律师和评论人吴霭仪的回忆录《拱心石下:从政十八年》,宛如观看高潮迭起、峰回路转的电影《寒战》。《寒战》是自《无间道》以来最璀璨夺目的香港电影,这一点仅凭它在第三十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中获得十二项提名并最终囊获九项大奖就足以证明。

不同于《无间道》中对人性善恶的严酷拷问,《寒战》将把法治城邦这一主线贯穿始终。《寒战》将警匪片的高度从街头杀戮提升到制度探讨层面,直接拷问当香港治安出现严重危机时,警队、廉政公署、保安局等能否确守中立、严守岗位、相互制约,以行动践行普通法,最终论证了香港缘何成为“亚洲最安全城市”。

虽然刘德华在《寒战》中只是担任一个戏份不多的配角,但并不妨碍由他扮演的保安局长陆先生娓娓道出香港的核心价值:“香港是一个实践普通法的先进城市,在编制上,ICAC(廉政公署)在行动之前是不需要向我汇报的。我非常明白,现在的新闻已经进步到什么都可以问。可是,问之前,你们能不能先了解下香港的法治精神?因为,这个是我们香港可以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和亚洲最安全城市的一个核心价值。”而《寒战》结局亦是光明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位高权重、只手遮天的恶人最终落入法网:「寒战行动从内部检讨档中被评为最成功的失败案件,香港警队及廉政公署于香港治安出现严重危机时,管理层均能确守中立,紧守岗位,互相制约,为行使普通法城市之优良典范。」

《寒战》反复强调「法治」(rule of law)精神,以及普通法传统,其目标即是建立「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如此香港才称得上照亮亚洲的“自由之家”。然而,现实中香港的走向跟电影中背道而驰:一九九七之后,香港一步步倒退,善恶颠倒、法治崩坏、警匪一家、烽烟四起,其中国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寒战》中作为“实践普通法的城市”的香港,已成为记忆中的香港,是昔日美好香港的最后一片拼图。如今的香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警察与黑帮并肩携手凌虐市民、根本无需像《无间道》中那样遮遮掩掩,谁还能对普通法抱有坚定的信心呢?

吴霭仪是文学中人,早年热爱古典文学,也曾主持《明报》等媒体,并以撰写政治评论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吴霭仪又是法律中人,后来转赴英国剑桥大学研习法律,成为资深律师,进而从政十八年,在立法会议员的位置上,如守夜人那样忠心耿耿地守望香港风雨飘摇的未来。文学的底子,让吴霭仪下笔如行云流水,不至于完全是法律人的严谨乃至枯涩;法律的背景,让吴霭仪的论述有条不紊、无懈可击,不至于陷入文学人的天马行空和浪漫抒情。两者在她身上相得益彰、锦上添花。

翻开这本回忆录,可以看到一场场短兵相接、火花四射的法律之战,跟美国人权律师丹诺的自传一样精彩绝伦。丹诺有稳如盘石的美国宪法撑腰,吴霭仪却只能寄望于一部四不像的《基本法》,她屡战屡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虽说败军之将不足以言勇,但正如圣经中保罗所说“那当守的道我已守住,那当跑的路我已跑过,那当打的美好的仗我也打过”,吴霭仪无愧于香港,无愧于时代。

表述普通法的,必须是英文,而不能是中文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凌晨一点二十分,在立法局大楼北面露台上,十八位被“放逐”的民主派议员依次向民众作告别演讲,抗议民选议会被拆毁。对此,张健利大律师评论说:“脱除殖民地管治的政府,第一件事不是放宽而是收紧民众的权利和自由,多么令人难过!当家做主之后,民众在一九九八年能享有的选举权,反而不及一九九五年作为女皇陛下子民得到的迟来的赐予,那是多大的讽刺!”

张健利更注意到,吴霭仪发言时,重新感受到她的使命,更坚定履行义当所为。“她以英语发言。除了现场有国际媒体之外,有两个原因。一是她所有的选民都听得懂:吴霭仪时刻不忘她的选民。二是英语是普通法的母语:她时刻不忘普通法的精神。”

普通法是沿袭自英国的香港法律,根据《基本法》第八条“予以保留”。普通法也称「判例法」,是指由法庭依照过往判例订立的法律原则不断发展而成的一套法律,它的最大特色是法庭须接受判例约束。法院亦发展出一套「合理原则」,控制政府不得滥用其「裁量权」。

同时,「普通法」是英国以及丘吉尔所说的“英语国家”共同的法治和文化传统,正如张健利观察到的吴霭仪用英文作告别演讲的细节,普通法的载体乃是英文,而非中文。以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五眼联盟”为核心的“英语国家”,是当今世界政治民主、经济发达、人民自由的宝地,也是中国人削尖脑袋移居的目的地。香港何其有幸,成为英国最优质的殖民地,因而分享普通法和英语文明;香港又何其不幸,刚刚迈入现代世界,却被中共这个绑匪以暴力绑架,沦为人质,回归野蛮。

吴霭仪在本书中回顾了香港回归前几年,她代表法律界出任立法局议员,所从事的一项最重要的司法及法律事务,即“双语化”,也就是编制法例中文文本的浩大工程。委员会每星期六开会,会议桌上准备了几个小竹篮,里面是一包包梳打饼干,饿了就靠这些饼干及清水充饥,补充力气在争论个面红耳赤。

翻译的文字,文学家要雅,律政人员要信要达,吴霭仪则坚持万不能藉编写中文文本而改变法律原意。她进而反驳这个中文化的工程“根本就是一个劳民伤财、无助法治的政治姿态”。但是,对于北京当局及其遥控的特区政府而言,回归不仅是主权的回归,也是语言、文化和制度的回归,这是一种被视为绝对真理的“政治正确”。吴霭仪是少数敢于挑战“法律本土化”以及“中文化”的香港法律人,为此被扣上了汉奸、卖国贼、港英余孽等帽子。

语言背后是文化和生活习惯,以及宗教信仰。当你在使用一种语言时,你或许意识不到,这种语言也在对你产生潜移默化乃至伤筋动骨的反作用。英文是一种具备深厚的法律思维的语言,英文与普通法之间融会贯通,丝丝相扣;而中文是一种模糊、含混、缺乏逻辑的语言,与法律思维格格不入,普通法的典章一旦改为中文,则精髓尽失,精义全无。自古以来,中国没有普通法传统中高于国王的“法”,只有皇帝用以辖制百姓的“律”;中文的“法”,不是法律的“法”,而是法家的“法”。

驳斥习近平的“三权合作论”

十八年前,吴霭仪以守护法治为起点踏入立法会;十八年后,也以服务法治为终结,“功”未成而“身”不得不退。

在立法会的最后发言中,吴霭仪慷慨陈词,痛批四年前以国家副主席身份访问香港的习近平破坏法治的谬论。此时,习近平已由皇储登基为帝,对其倒行逆施,中国举国上下皆道路以目、沉默是金。吴霭仪顺服真理,不顺服权力,特别引用习近平访港时训斥特区管治团队要“通情达理、团结高效、精诚合作、行政立法司法要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三权合作论”,加以批驳。拥有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习近平,由此暴露其法盲真面目。当时,香港大律师公会发表声明重申:在基本法之下,香港司法必须独立于行政、立法机构之外,不能视为管治团队的一部分。吴霭仪则强调指出:“政府行为是否合法,须遵从独立的司法裁断,这是我们的法治心脏所在。”她更直指习近平言论的严重危害性,因为“国家领导人无戏言,习近平之言,不是一时个人意见,而是国家政策路线”。如果香港真的像习近平所说的那样“三权合作”,香港就成了“无法无天”的法外之地。

最后,吴霭仪特别表彰普通法传统中法庭上的“异见判决”——习近平及中共政权要全国“定于一尊”,不能容忍异见存在。但若无异见,普通法就成了一具僵尸。吴霭仪指出:“普通法的发展,往往由‘异见判决’推动,今时的异见,只不过是他日主流的前驱,从异见到普遍认受这个独特模式,启发讨论,令法律的发展方向有基础的预见性。同时,‘异见判决’的传统,正好印证了司法独立的特质,也是每位法官必须独立判决的证明。”此种论述,对于刚愎自用的习近平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

在吴霭仪从政的十八年里,香港立法会换了三处办公地点,吴霭仪是少数的“三朝元老”。香港大学法学教授陈文敏在为本书所写的序言中说:“在书中的最后一章,吴霭仪谈到立法会曾坐落的三座大楼和三代议会,当中处处流露吴霭仪希望建立一个以英国国会为蓝本,受到市民尊重和庄严的立法议会。可惜,今天的议员和政府不再尊重议会和它背后所代表的价值,一定程度上这也是源于这个扭曲了的议会制度。”香港立法会要成为英国国会那样名副其实的代议机构,立法会的全部议席就必须普选产生,这就是香港人争取的双普选之一(另一个普选是特首的普选)。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驱、北大老校长蔡元培论述“何为大学”之时,强调大学之大,不在于大楼,而在于大师。香港立法会也是如此,十八年来,立法会大楼由小变大,由陈旧变崭新,由古典变现代,但在吴霭仪看来,却越来越不像是立法机构的办公地点,而像是高高在上的衙门了。她直率地批评说:“新大楼虽大得骄人,但却令人感到虚有其表,甚至大而无当,没有重大公共建筑的庄严气象。这多多少少也象征了新一代议会的困境。”她更发现一个丑陋的秘密——新大楼有一条秘道通往政府总部,这充分说明立法机关的宪制地位地位已被倾覆。因为,宪制保障的是议员不受阻挠,自由直达会议厅的特权;如今,却变成防范人民,方便议员与政府当局暗度陈仓而不必面对民意。

如果三十年前香港人就追求独立,今天的香港会更好吗?

在《中英联合声明》草签前几个月,一九八四年八月十日的《明报》、《信报》、《南华早报》等大报章,刊登了一百三十二人联署的全版声明,吴霭仪参与了联署,就连后来千夫所指的第三任特首梁振英也名列其中。这份声明名为《我们接受时代的挑战》,对即将公布的《中英联合声明》,对中、英两国实践承诺,及对港人有创造光明前途的能力表示信心,并呼吁全港市民共同努力。

今天看来,这份声明太过乐观。但在当时,吴霭仪等人只能“知其不可而为之”,她承认:“我们根本找不到理想的前路:香港没有独立的意愿,也没有独立的能力,从我自己的经验,‘中方不可信’,‘英方不可靠’完全属实,我们先天后天都没有本土政治的力量,我们的努力,只集中在极力争取最有利的条件,在对中、英两方有限度的信心基础上,在有限的时间与空间,为香港打造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未来。”

共产党可信吗?当时,吴霭仪到美国耶鲁大学发表演讲,谈及对人大释法的隐忧,她告诉听众说:“除非中央当局自我约束,遵守保障一国两制原有目标,否则《基本法》条文的保障有可能荡然无存。”话音刚落,一室凛然,显然有些经历过共产专制政权的人士非常明白她在说什么。良久,有人提问:“你知道有这个可能,但你仍会留在香港?”吴霭仪回答说:“是。”提问者热泪盈眶,叹息说:“你们多么勇敢啊。”

二十年后的二零一五年,吴霭仪再度访问耶鲁,遇到一位当年在座的美国教授,对方回顾昔日的感受,叹息说,像吴霭仪这样英国教育出来的、信奉民主自由价值的香港精英知识分子,当初神采飞扬、信心百倍,义无反顾地面对巨变,谁知“祖国”的狰狞面目很快暴露无遗。

经历了从雨伞革命到反送中运动的血雨腥风,不同世代的香港人终于明白,北京绝非善类,多年来与虎谋皮,终成泡影。一名年仅十九岁的前线抗争者,不惜以命相搏,他彻底抛弃了吴霭仪那一代长辈们的幻想——共产党是手上握着枪杆子的屠夫,你有什么筹码跟它讨价还价?

如果三十年前,甚至五十年前,香港人以独立建国为共识、为最高目标,并为之百折不挠、前赴后继,那么今天香港的境遇是否有所不同?历史无法假设,但从今天开始高举独立旗帜,乃是亡羊补牢、未为晚也。

当年,吴霭仪并不支持港独,但她较早意识到,香港问题国际化是香港绝处逢生的希望所在。她写道:“香港的生存之道,在于她在国际有枢纽作用的重要地位,我们有责任奔走国际,一面让国际社会了解我们的实况、九七后的安排、面对的处境、制度架构、我们的困难和挑战,以及无比的决心去承担港人治港的市民,一面以我们的自信,维持国际对香港的信心。”她出席世界各地举行的会议,安排国际访问,发表专题演讲,仅一九九五至一九九七年间,就有十次外访,到过美国、英国、印度、德国、比利时等国。中共对民主派的妖魔化,常用的词汇是“里通外国”、“勾结境外势力进行颠覆活动”,中共全然忘记自己是靠苏联的卢布打下江山的。吴霭仪并没有因为中共的抹黑和侮辱就止步不前,仍然健步如飞,剑及履及,为香港争取最大程度的国际支持。

在游说反对《二十三条》立法时,吴霭仪远赴英国剑桥大学和伦敦大学发表演讲。然而,她痛心疾首地发现:“留英的香港学生对《二十三条》立法所知既少,亦不大关心,有不少是高级公务员子女,用教育津贴海外留学,却远不如本地学生甚至大陆学生关注香港人权,令当地学生感到讶异,亦令我感慨良多。”十多年后,在此次反送中运动中,在世界各国留学的香港学生终于挺身而出,吴霭仪对此会终感欣慰吧?如今,香港学生对抗的,是如同丧尸般张牙舞爪的中国留学生。中国与香港的差异,从海外中国留学生与海外香港留学生的身上,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在精神上,他们已然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族类。

(文章只代表特约评论员个人的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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