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三宗罪”被判囚20年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串谋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等三项罪名成立,被判处20年监禁。同案其余被告,包括6名《苹果日报》前高层及两名“重光团队”成员,分别被判囚6年3个月至10年不等。《苹果日报》三间公司早前亦被裁定“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成立,各被判罚款300万4500港元。

本案为2020年6月30日《港区国安法》实施后,首宗涉及“串谋勾结外国及境外势力罪”的正式审讯案件。案件由高等法院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李素兰及杜丽冰审理,自2023年12月开审,审讯超过150日。

案中其余被告,陈梓华被判囚6年3个月,李宇轩被判囚7年3个月,张剑虹被判囚6年9个月,陈沛敏被判囚7年,杨清奇被判囚7年3个月。罗伟光、林文宗及冯伟光三名前《苹果日报》编采人员,各被判囚10年。

法庭裁定串谋属精心策划

法庭在判刑时指出,有关串谋属精心策划及早有预谋,涉及利用网络平台,触及本地及海外受众。法官表示,呼吁外国实施制裁、封锁或采取敌对行动,无论公开或隐晦进行,均促成外国政府针对中国及香港特区政府官员,以及香港特区采取有关措施。法庭认为黎智英为各项串谋的主导人物,将量刑起点提高。

黎智英现年78岁。法官接纳其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等因素,在量刑上作出扣减,最终裁定总刑期20年。按刑期推算,他完成刑期时将接近百岁。

宣判前,黎智英与其他被告陆续进入法庭。他身穿白色外套、佩戴黑框眼镜,在座位前向公众席点头致意,落座后转身与前《苹果日报》员工等同案被告打招呼。

法庭表示不会逐字宣读长达47页的判刑理由书,宣判过程约10分钟。司法机构网站随后上载判词全文。当法官宣布总刑期为20年时,黎智英点头回应。公众席传出饮泣声,多名前《苹果日报》员工落泪。

宣判结束后,黎智英与多名被告神情平静离庭。庭外,黎智英的妻子李韵琴落泪,部分到场公众互相拥抱,有人表示“无办法”。

案中三项控罪构成案件核心

黎案涉及三项控罪,包括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及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罪”。前者依据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后者源自《港区国安法》第29条。控方案情指相关刊物涉及161篇文章,被指包括请求外国采取制裁行动。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法院在裁决中强调行为的整体性与持续性,而非单一文章或个别行为的判断。北京一名研究港澳法律制度的学者对本台说:“《港区国安法》案件的处理方式,与以往普通刑事案件不同。法院在量刑时强调阻吓效果与社会影响。”

香港记者协会成员陈先生当天对本台表示,本案的影响已不限于个别媒体机构。他说:“当媒体内容、对外交流以及评论文章被纳入国家安全框架审视,新闻机构在选题、评论尺度及与境外机构互动时,都会重新评估风险。”

陈先生指出,《港区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媒体环境出现变化,多家媒体停止运作或转型。他说:“不少人选择离开香港,到海外从事自媒体或其他工作。”

西方外交官进入法庭旁听

海外多国对黎智英案件表示关注。英国、瑞士、德国、加拿大及欧盟等驻港领事馆代表当天进入法院旁听,被视为显示案件在国际层面引发关注。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案件依法审理,法院裁决体现法治精神。部分海外政府及国际人权组织则对判决表达关注,认为案件将影响香港的新闻与言论空间。

宣判当日清晨,约有百名人士在法院外排队。警方在现场加强管控措施,上百警察封锁法庭周围路段,禁止记者接近排队人群,并对部分公众人士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近年来,香港多家媒体停止运作。法律界人士指出,《港区国安法》实施后,媒体在涉及对外联系及政治评论时,对法律风险的评估方式已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