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板要求员工长期加班,拒绝就可能被降薪甚至解雇,这是否属于强迫劳动?最近,一些中国劳动者开始关注,能否借助欧盟的新规向企业施压。
据路透社8月26日报道,抖音上带有“欧盟举报网站”和“欧盟举报程序”等标签的视频,累计观看量已超过20万。
常州星宇车灯的用工争议,让这一话题受到更多关注。星宇股份今年共招录440名应届毕业生,随后与其中107人解除劳动合同。当地人社部门批评公司在协商过程中方式“简单生硬”,星宇随后公开道歉。9月1日,大众汽车表示已对这家供应商启动专项调查。
不过,大众的调查属于企业供应链审查,并非欧盟依据强迫劳动法规展开的调查。目前也没有权威机构认定星宇事件涉及强迫劳动。
超时加班不一定构成强迫劳动
中国人社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典型案例,明确“996”工作制违反中国有关工时上限的法律规定。但违法加班是否构成强迫劳动,还要看劳动者能否真正拒绝或离开,以及拒绝后是否面临威胁或惩罚。
国际劳工组织将强迫劳动定义为:劳动者在惩罚威胁下、并非出于自愿而从事的工作。
人权观察企业问责高级倡导员Hélène de Rengervé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单凭工作时间过长,不足以认定强迫劳动。如果员工在没有受到限制或胁迫的情况下接受有关安排,不能仅凭工时得出结论。
中国劳工观察创始人兼执行主任李强则表示:“如果工人不加班,就要被开除、被降薪,或者受到其他经济处罚,那就是涉嫌强迫劳动。”但他也强调,认定强迫劳动通常需要综合多个因素,不能只看一个指标。
欧盟受理的是产品问题,不是个人劳动仲裁
欧盟《强迫劳动条例》将从2027年12月14日起适用,禁止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在欧盟市场销售或从欧盟出口。条例覆盖欧盟境内生产和进口的商品,但不涵盖服务,也不是为个别员工处理欠薪、解雇或劳动赔偿的仲裁渠道。
根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实施指南,个人、机构和社会团体可从2027年12月14日起,通过统一入口提交涉嫌强迫劳动的信息。举报材料不仅要说明劳动条件,还要尽可能解释相关产品与欧盟市场的联系。
可提交的证据包括员工证词、劳动合同、工资及财务记录、工作信息和邮件,以及工作场所的照片或视频。欧盟委员会将负责评估发生在欧盟以外的相关指控;如果形成有根据的疑虑,可进入正式调查。最终若确认有关商品由强迫劳动生产,当局可禁止其进入欧盟市场,并要求撤回或处置相关产品。
李强认为,向海外品牌投诉有时能在短期内促使工厂改善劳动条件;如果企业的产品依赖欧洲市场,真正的执法行动也可能形成压力。但他同时提醒,如果缺少持续监督,仅靠品牌自身并不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