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石化管道泄漏爆炸案一审宣判 民众质疑量刑过轻

发生在2年前造成超过两百人死伤的青岛中石化管道泄露爆炸案11月30日一审宣判,1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至5年。当地居民对判决结果感到不满,认为应当问责更高层的领导,也有不少民众质疑量刑过轻。 11月30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对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露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案件一审宣判。中石化管道储运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原副处长邢玉庆、原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局危化品处负责人李本哲等14名被告分别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及“玩忽职守罪”判处3至5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共有4人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