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求职者起诉安庆市教育局艾滋歧视

在安徽安庆市,一位化名为“小吴”的求职者向法院递交诉讼状,要起诉安庆市教育局在招聘教师的过程中,对他作为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歧视,拒绝录用他。这一案例引起中国艾滋病防治教育专家,现在美国的万延海先生的注意。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安培与万延海先生就这一案例进行对谈

2010.08.31 09:39 ET


记者:“首先,万延海先生就现在中国有关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在就业方面有些什么样的政策呢,有限制吗?”

万延海:“它是这样的。06年3月1号生效的这个《艾滋病防治条例》里面已经立法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和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就业权益不能受到歧视,他们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所以,相关的一些劳动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和本职工作有关的健康状况。用人单位不能泛泛地对求职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记者:“安徽现在有这样的一个化名叫小吴的大学生,他今年大学毕业,5月份报考的就是教育局组织的安庆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考试。笔试通过以后又通过了6月28号的面试。然后进行了体检,被认为体检不合格,他认为他受到了有关艾滋病感染者的就业歧视,是吧?”

万延海:“中国法律的一个问题就是说当《艾滋病防治条例》颁发了之后,跟它具有同样效力的其他的法规也在发挥效力。比如说这个《教师条例》。《教师条例》是很多年前起草的。在《教师条例》里面有一条就是说有传染病的人不能被录用为教师。传染病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一个概念。那么在04年人事部和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那个《体检标准》里面它开始的时候是把艾滋病病毒感染和艾滋病同时列为不能录用的理由。后来很多民间团体作出反应,最后录用标准、体检标准作出修改。对肝炎的部分做了一些修改,对艾滋病的部分也做了一些修改。做的修改大概就是这样的:目前已经发病的艾滋病病人不能录用,但是如果体能良好,仅仅是因为感染艾滋病带病毒的还是可以用的’。教师在中国工资标准是按照公务员的方式来执行的,教师享有公务员的待遇。所以他这个健康体检按照公务员的体检可能就是这样的一个原因。”

记者:“所以安徽这位大学生因为他是报考教师,他的这个案例就既跟中国有关公务员招聘的法律法规有关,也跟教师招聘的政策有关。”

万延海:“对,是这样的。同时他这个又跟《艾滋病防治条例》的新的法规政策和后来关于劳动法规的一些政策是相矛盾的。”

记者:“就小吴这个案例来说,他是怎么知道因为是艾滋病毒感染者而被拒绝录用的呢?”

万延海:“他是体检的时候发现感染艾滋病病毒。公务员体检艾滋病病毒感染这一项,发现了之后,它就在他的拒绝录用的理由里面写下了‘体检不合格’嘛。”

记者:“书面通知,是吧?”

万延海:“应该有书面通知。”

记者:“那么他现在起诉对方教育局对艾滋病感染者进行歧视,他的理由是什么呢?”

万延海:“我觉得他的理由可能就是说是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就业促进法》相关的这些条款。《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有关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就业方面不能受到歧视的相关规定。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教师的条例规定一直是过去的,它是和现在的法律相冲突的。”

记者:“他现在起诉安庆市教育局,那么安庆市教育局说他是艾滋病毒感染者体检不合格,那它有没有理由呢?它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万延海:“它的理由就是根据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在04年出台的时候就有一个补充的说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当公务员的,但是如果已经发病了就不能当公务员。所以,实际上情况就是说一个人有艾滋病病毒感染,如果被发现了之后,那么用人单位、政府部门可能也会拒绝。所以,这就是这个事情的一个矛盾。在安庆的体检实际使用了之后,他们把艾滋病病毒感染直接等同于艾滋病。如果说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本身是对艾滋病人有歧视的话,即便是那样的一个标准,那么这个安徽省安庆市教育局就违反了那个东西。因为在那个规定里面它还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是可以工作的。”

记者:“那么就像小吴他这种情况在中国多不多呢?”

万延海:“现在还没有普遍,但在各个地方应该都有了。我相信未来可能会更多一点。那么,特别是随着艾滋病的性的传播,在年轻人当中的传播越来越广泛的话,这会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的艾滋病过去的传播主要是在一些比如说吸毒人员呀,在一些抽血、卖血的人员当中做的这个检查。那么,这个检查的话相对来讲还是在一些比较贫困的,比较边缘的群体当中。他们就业的能力本身就很弱。所以这样的冲突不明显。那么,当通过性的传播成为一个普遍的问题之后,感染艾滋病的人社会不同的阶层都有。所以一些年轻的,受过教育的大学生毕业之后,可能在求职的情况下面,如果说健康体检的话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像这一类的冲突会越来越多。”

记者:“那么怎么样遏制这种情况,防止这个情况呢?政府做些什么事情呢?”

万延海:“政府可能不仅仅是说颁布一个《艾滋病防治条例》、旧的劳动法规。它可能就《艾滋病防治条例》来讲,国务院法制办需要去检讨现有的法规和一些相关的行政措施是不是跟艾滋病防治条例相违背的。如果和艾滋病防治条例相违背的话那么这些法规、政策是需要做出修改的。否则的话中国政府自己颁布的这种法律就会在那里互相掐架,这种冲突可能就会很难以避免。”

记者:“那么,导致小吴这个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也就是您刚说的这个原因,是吧?”

万延海:“对。就说一大堆的健康体检的政策已经在那里了。各行各业都在进行体检。对于病人保护性的法规出台之后,这个法律更多地仅仅是在艾滋病这个圈子里面有影响力。那么进到公共领域它没有影响力,甚至于进到医院里面它都没有影响力。”

记者:“那么,现在他说这个案子是第一例艾滋病毒感染者就业歧视诉讼案。是不是说以前就没有呢?”

万延海:“以前也有,但是这一类可能就是媒体报道出来了。媒体把它说成是第一例。类似的这种歧视案例还是有,但是可能不一定采取法律行动。一般的来讲,一个人如果被发现有艾滋病之后,他的反应更多的是一种躲避,特别是你在一个地方考公务员发现有艾滋病的话,在当地受到的歧视就很严重。可能很多人的做法更多的是躲避。”

记者:“谢谢您的分析。”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与中国民间艾滋病防治教育专家万延海先生进行的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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